用民 - 吕氏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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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民

文白对照

论述治国需善用赏罚之道,以爱利为本,历史案例佐证用民之术。

总论用民之道

凡用民,
凡是使用民众, 
太上以义,
最好是靠仁义, 
其次以赏罚。
其次靠赏罚。 
其义
不足死,
靠仁义如果不足以使民众为之效死, 
赏罚则不足去就,
靠赏罚如果不足以使民众去恶从善, 
若是而能用其民者,
像这样却能使用所统治的民众的, 
古今无有。
古往今来都没有过。 
民无常用也,
民众不是总能使用的, 
无常不用也,
也不总是不能使用的, 
唯得其道为可。
只有掌握了其规律,才能使用他们。 
 

历史案例与用民原则

阖庐之用兵也不过三万,
阖庐用兵不过三万人, 
吴起之用兵也不过五万。
吴起用兵不过五万人, 
万乘之国,其为三万、五万尚多。
万乘大国的兵力比三万、五万还多, 
今外之则不可以拒敌,
如今对外却不能御敌, 
内之则不可以守国,
对内却不能保国, 
其民非不可用也,
并非那里的民众不可使用, 
不得所以用之也。不得所以用之,
而是统治者没有掌握使用民众的规律。不掌握使用民众的规律, 
国虽大,
国家即使强大, 
势虽便,
形势即使有利, 
卒无众,
士卒即使众多, 
何益?
又有什么益处呢? 
古者多有天下而亡者矣,
古代很多人拥有天下, 
其民不为用也。用民之论,
却又丢了天下,就因为所统治的民众不为他所使用。 
不可不熟。
使用民众的理论不可不钻研娴熟。 
剑不
断,
剑不会平白斩断物体, 
车不自行,
车子不会自己运行, 
或使之也。
总是有人驱使它们这样做。 
夫种麦而得麦,
播种麦子就收获麦子, 
而得稷,
播种稷就收获稷, 
人不怪也。
人们不会感到奇怪。 
用民亦有种,
使用民众也有播种的问题, 
不审其种,
不考虑所播下的“种子”, 
而祈民之用,
却要求民众为自己所使用, 
惑莫大焉。
没有什么比这更加糊涂的了。 
当禹之时,
在大禹的时代, 
天下万国,
天下有上万个国家, 
至于汤而三千余国,
到了商汤时代,就只有三千多个国家了, 
今无存者矣,
到现在所存无几, 
皆不能用其民也。
因为他们都不能使用自己的民众。 
民之不用,
民众不被使用, 
赏罚不
也。
在于赏罚不落实。 
汤、武因夏、商之民也,
商汤、周武王依靠的是夏朝和商朝的民众,这是因为他们懂得使用民众的方法; 
得所以用之也。
、商亦因齐、秦之民也,得所以用之也。
管仲、商鞅依靠的是齐国和秦国的民众,这是因为他们也懂得使用民众的方法。 
民之用也有故,
民众被使用是有原因的, 
得其故,
懂得其中的原因, 
民无所不用。
就没有什么人不可使用。 
用民有
有纲,
使用民众有纲要, 
一引其纪,万目皆起,一引其纲,
只要把握了纲要, 
万目皆张。
各方面的目就能张开了。 
为民纪纲者何也?
治理民众的纲要是什么呢? 
欲也恶也。
就是欲求和厌恶。 
何欲何恶?
欲求什么、厌恶什么呢? 
欲荣利,
欲求荣誉和利益, 
恶辱害。
厌恶耻辱和祸害。 
辱害所以为罚充也,
耻辱和祸害是用以实施惩罚的, 
荣利所以为赏实也。
荣誉和利益是用以实施奖赏的。 
赏罚者有充实,
赏罚都有内在的实质, 
则民无不用矣。
这样民众就没有不能被使用的了。 
阖庐试其民于
阖庐曾经在太湖演习试验他的国民, 
剑皆加于肩,
剑架在他们的肩头, 
地流血几不可止;
血流到地上,几乎都不能阻止他们向前; 
勾践试其民于
勾践曾经在寝宫演习试验他的国民, 
民争入水火,
百姓争着赴汤蹈火, 
死者千余矣,
死的人有一千多,他立即敲锣收兵, 
遽击金而却之;
才使他们退下来, 
赏罚有充也。
这是因为他们的赏罚得当。 
莫邪不为勇者兴惧者变,
莫邪利剑不因为勇敢者和怯懦者而改变其性能, 
勇者以工,
但在勇敢的人手里就灵巧, 
惧者以拙,
在怯懦的人手里就笨拙, 
能与不能也。
这就在于会不会使用这种宝剑。 
夙沙之民,
夙沙部落的民众, 
自攻其君,
自发起来攻击他们的国君, 
而归神农。
而归顺神农。 
密须之民,自缚其主,
密须的民众自发起来捆住他们的国君, 
而与文王。
而投靠文王。 
汤、武非徒能用其民也,
商汤、周武王不仅仅能使用自己的民众, 
又能用非己之民。
还能使用不属于自己的民众。 
能用非己之民,
能够役使不属于自己的民众, 
国虽小,
国家虽小, 
卒虽少,
士卒虽少, 
功名犹可立。
功名还是能够建立的。 
古昔多由布衣定一世者矣,
古代有很多由布衣百姓建立的一代王朝, 
皆能用非其有也。
都能正确使用不属于自己的民众。 
用非其有之心,
使用他们而不能了解他们的心理, 
不可察之本。
这是不能考察民众的根本欲求。 
三代之道无二,
夏、商、周三代的原则没有别的, 
以信为
以守信用为关键。 
宋人有
道者,
宋国有个驱车赶路的人, 
其马不进,
他的马不肯前进, 
倒而投之鸿水。
他就把马杀了丢到中央鸿水之中, 
又复取道,
换过一匹马继续驱车赶路, 
其马不进,
那匹马不肯前进, 
又倒而投之鸿水。
他又把它杀了丢到鸿水之中, 
如此者三。
像这样有三次。 
之所以威马,
即使古代造父驭马的威严, 
不过此矣。
也不过如此了。 
不得造父之道,
没有掌握造父的驭马方法, 
而徒得其威,
而只学到了他威吓马的手段, 
无益于御。
对驭马是没有什么益处的。 
人主之不肖者,
一些不贤明的国君, 
有似于此。
与这有些相似。 
不得其道,
他们不懂得役使民众的方法, 
而徒多其威。
而只是增加威势, 
威愈多,
威势愈增, 
民愈不用。
民众愈不能被使用。 
亡国之主,
亡国的君主, 
多以多威使其民矣。
大多靠增加威势来役使他的民众。 
故威不可无有,
威势固然不可没有, 
而不足专恃。
但专门依仗它就不足取了。 
譬之若盐之于味,
这好比食盐与口味的关系, 
凡盐之用,
凡是食盐的使用, 
有所托也,
总是有所依托的, 
不适则败托而不可食。
用得不适当就会败坏所依托的东西,而不能食用。 
威亦然,
威吓手段也是这样, 
必有所托,
必须有所依托, 
然后可行。
然后才能行得通。 
恶乎托?
依托什么呢? 
托于爱利。
依托爱民利民的措施。 
爱利之心谕,
爱民利民的心理被人理解了, 
威乃可行。
威势就能够通行。 
威太甚则爱利之心息,
威势过重就会使爱民利民的心思熄灭, 
爱利之心息而徒疾行威,
爱民利民的心思熄灭,而一味地厉行威势, 
身必咎矣,
自身就必然遭殃, 
此殷、夏之所以绝也。
这就是商朝和夏朝为什么灭亡的原因。 
君,
国君, 
利势也,
是利禄和威势的集中体现者,其地位众人所觊觎, 
次官也。
如同驻军于馆舍。 
处次官,
处在馆舍受四面环攻的位置, 
执利势,
又执掌利禄和威势, 
不可而不察于此。
不能不对用民这一道理认真考察。 
夫不禁而禁者,
不发布禁令, 
其唯深见此论邪。
邪恶就自行禁止,要做到这一步,大概只有深刻了解这一道理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