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六·列传第十六 - 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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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六·列传第十六

文白对照

记载晋代刘颂与李重的生平、政治主张及历史贡献,重点讨论封建制度与政治改革。

◎刘颂 李重
 
 

刘颂生平与早期政绩

刘颂,
 
字子雅,
 
广陵人,
 
汉广陵厉王胥之后也。
 
世为名族。
 
同郡有雷、蒋、谷、鲁四姓,
 
皆出其下,
 
时人为之语曰“雷、蒋、谷、鲁,
 
刘最为祖”父观,
 
平阳太守。
 
颂少能辨物理,
 
为时人所称。
 
察孝廉,
 
举秀才,
 
皆不就。
 
文帝辟为相府掾,
 
奉使于蜀。
 
时蜀新平,
 
人饑土荒,
 
颂表求振贷,
 
不待报而行,
 
由是除名。
 
武帝践阼,
 
拜尚书三公郎,
 
典科律,
 
申冤讼。
 
累迁中书侍郎。
 
咸宁中,
 
诏颂与散骑郎白褒巡抚荆、扬,
 
以奉使称旨,
 
转黄门郎。
 
迁议郎,
 
守廷尉。
 
时尚书令史扈寅非罪下狱,
 
诏使考竟,
 
颂执据无罪,
 
寅遂得免,
 
时人以颂比张释之。
 
在职六年,
 
号为详平。
 
会灭吴,
 
诸将争功,
 
遣颂校其事,
 
以王浑为上功,
 
王浚为中功。
 
帝以颂持法失理,
 
左迁京兆太守,
 
不行,
 
转任河内。
 
临发,
 
上便宜,
 
多所纳用。
 
郡界多公主水碓,
 
遏塞流水,
 
转为浸害,
 
颂表罢之,
 
百姓获其便利。
 
寻以母忧去职。
 
服阕,
 
除淮南相。
 
在官严整,
 
甚有政绩。
 
旧修芍陂,
 
年用数万人,
 
豪强兼并,
 
孤贫失业,
 
颂使大小戮力,
 
计功受分,
 
百姓歌其平惠。
 
 

刘颂论封建制度

颂在郡,
 
上疏曰:
 
 
臣昔忝河内,
 
临辞受诏“卿所言悉要事,
 
宜大小数以闻。
 
恒苦多事,
 
或不能悉有报,
 
勿以为疑”臣受诏之日,
 
喜惧交集,
 
益思自竭,
 
用忘其鄙,
 
愿以萤烛,
 
增晖重光。
 
到郡草具所陈如左,
 
未及书上,
 
会臣婴丁天罚,
 
寝顿累年,
 
今谨封上前事。
 
臣虽才不经国,
 
言浅多违,
 
犹愿陛下垂省,
 
使臣微诚得经圣鉴,
 
不总弃于常案。
 
如有足采,
 
冀补万一。
 
 
伏见诏书,
 
开启土宇,
 
以支百世,
 
封建戚属,
 
咸出之藩,
 
夫岂不怀,
 
公理然也。
 
树国全制,
 
始成于今,
 
超秦、汉、魏氏之局节,
 
绍五帝三代之绝迹。
 
功被无外,
 
光流后裔,
 
巍巍盛美,
 
三五之君殆有惭德。
 
何则。
 
彼因自然而就之,
 
异乎绝迹之后更创之。
 
虽然,
 
封幼稚皇子于吴、蜀,
 
臣之愚虑,
 
谓未尽善。
 
夫吴、越剽轻,
 
庸、蜀险绝,
 
此故变衅之所出,
 
易生风尘之地。
 
且自吴平以来,
 
东南六州将士更守江表,
 
此时之至患也。
 
又内兵外守,
 
吴人有不自信之心,
 
宜得壮主以镇抚之,
 
使内外各安其旧。
 
又孙氏为国,
 
文武众职,
 
数拟天朝,
 
一旦堙替,
 
同于编户。
 
不识所蒙更生之恩,
 
而灾困逼身,
 
自谓失地,
 
用怀不靖。
 
今得长王以临其国,
 
随才授任,
 
文武并叙,
 
士卒百役不出其乡,
 
求富贵者取之于国内。
 
内兵得散,
 
新邦乂安,
 
两获其所,
 
于事为宜。
 
宜取同姓诸王年二十以上人才高者,
 
分王吴、蜀。
 
以其去近就远,
 
割裂土宇,
 
令倍于旧。
 
以徙封故地,
 
用王幼稚,
 
须皇子长乃遣君之,
 
于是无晚也。
 
急所须地,
 
交得长主,
 
此事宜也。
 
臣所陈封建,
 
今大义已举,
 
然馀众事,
 
傥有足采,
 
以参成制,
 
故皆并列本事。
 
 
臣闻:
 
不惮危悔之患,
 
而愿献所见者,
 
尽忠之臣也。
 
垂听逆耳,
 
甘纳苦言者,
 
济世之君也。
 
臣以期运,
 
幸遇无讳之朝。
 
虽尝抗疏陈辞,
 
氾论政体,
 
犹未悉所见,
 
指言得失,
 
徒荷恩宠,
 
不异凡流。
 
臣窃自愧,
 
不尽忠规,
 
无以上报,
 
谨列所见如左。
 
臣诚未自许所言必当,
 
然要以不隐所怀为上报之节。
 
若万一足采,
 
则微臣更生之年。
 
如皆瞽妄,
 
则国之福也。
 
愿陛下缺半日之间,
 
垂省臣言。
 
 
伏惟陛下虽应天顺人,
 
龙飞践阼,
 
为创基之主,
 
然所遇之时,
 
实是叔世。
 
何则。
 
汉末陵迟,
 
阉竖用事,
 
小人专朝,
 
君子在野,
 
政荒众散,
 
遂以乱亡。
 
魏武帝以经略之才,
 
拨烦理乱,
 
兼肃文教,
 
积数十年,
 
至于延康之初,
 
然后吏清下顺,
 
法始大行。
 
逮至文、明二帝,
 
奢淫骄纵,
 
倾殆之主也。
 
然内盛台榭声色之娱,
 
外当三方英豪严敌,
 
事成克举,
 
少有愆违,
 
其故何也。
 
实赖前绪,
 
以济勋业。
 
然法物政刑,
 
固已渐颓矣。
 
自嘉平之初,
 
晋祚始基,
 
逮于咸熙之末,
 
其间累年。
 
虽鈇钺屡断,
 
翦除凶丑,
 
然其存者咸蒙遭时之恩,
 
不轨于法。
 
泰始之初,
 
陛下践阼,
 
其所服乘皆先代功臣之胤,
 
非其子孙,
 
则其曾玄。
 
古人有言,
 
膏粱之性难正,
 
故曰时遇叔世。
 
当此之秋,
 
天地之位始定,
 
四海洗心整纲之会也。
 
然陛下犹以用才因宜,
 
法宽有由,
 
积之在素,
 
异于汉、魏之先。
 
三祖崛起,
 
易朝之为,
 
未可一旦直绳御下,
 
诚时宜也。
 
然至所以为政,
 
矫世众务,
 
自宜渐出公涂,
 
法正威断,
 
日迁就肃。
 
譬由行舟,
 
虽不横截迅流,
 
然俄向所趣,
 
渐靡而往,
 
终得其济。
 
积微稍著,
 
以至于今,
 
可以言政。
 
而自泰始以来,
 
将三十年,
 
政功美绩,
 
未称圣旨,
 
凡诸事业,
 
不茂既往。
 
以陛下明圣,
 
犹未及叔世之弊,
 
以成始初之隆,
 
传之后世,
 
不无虑乎。
 
意者,
 
臣言岂不少概圣心夫。
 
 
顾惟万载之事,
 
理在二端。
 
天下大器,
 
一安难倾,
 
一倾难正。
 
故虑经后世者,
 
必精目下之政,
 
政安遗业,
 
使数世赖之。
 
若乃兼建诸侯而树藩屏,
 
深根固蒂,
 
则祚延无穷,
 
可以比迹三代。
 
如或当身之政,
 
遗风余烈不及后嗣,
 
虽树亲戚,
 
而成国之制不建,
 
使夫后世独任智力以安大业。
 
若未尽其理,
 
虽经异时,
 
忧责犹追在陛下,
 
将如之何。
 
愿陛下善当今之政,
 
树不拔之势,
 
则天下无遗忧矣。
 
 
夫圣明不世及,
 
后嗣不必贤,
 
此天理之常也。
 
故善为天下者,
 
任势而不任人。
 
任势者,
 
诸侯是也。
 
任人者,
 
郡县是也。
 
郡县之察,
 
小政理而大势危。
 
诸侯为邦,
 
近多违而远虑固。
 
圣王推终始之弊,
 
权轻重之理,
 
包彼小违以据大安,
 
然后足以藩固内外,
 
维镇九服。
 
夫武王圣主也,
 
成王贤嗣也,
 
然武王不恃成王之贤而广封建者,
 
虑经无穷也。
 
且善言今者,
 
必有验之于古。
 
唐、虞以前,
 
书文残缺,
 
其事难详。
 
至于三代,
 
则并建明德,
 
及兴王之显亲,
 
列爵五等,
 
开国承家,
 
以藩屏帝室,
 
延祚久长,
 
近者五六百岁,
 
远者仅将千载。
 
逮至秦氏,
 
罢侯置守,
 
子弟不分尺土,
 
孤立无辅,
 
二世而亡。
 
汉承周、秦之后,
 
杂而用之,
 
前后二代各二百馀年。
 
揆其封建不用,
 
虽强弱不适,
 
制度舛错,
 
不尽事中,
 
然迹其衰亡,
 
恒在同姓失职,
 
诸侯微时,
 
不在强盛。
 
昔吕氏作乱,
 
幸赖齐、代之援,
 
以宁社稷。
 
七国叛逆,
 
梁王捍之,
 
卒弭其难。
 
自是之后,
 
威权削夺,
 
诸侯止食租奉,
 
甚者至乘牛车。
 
是以王莽得擅本朝,
 
遂其奸谋,
 
倾荡天下,
 
毒流生灵。
 
光武绍起,
 
虽封树子弟,
 
而不建成国之制,
 
祚亦不延。
 
魏氏承之,
 
圈闭亲戚,
 
幽囚子弟,
 
是以神器速倾,
 
天命移在陛下。
 
长短之应,
 
祸福之徵,
 
可见于此。
 
又魏氏虽正位居体,
 
南面称帝,
 
然三方未宾,
 
正朔有所不加,
 
实有战国相持之势。
 
大晋之兴,
 
宣帝定燕,
 
太祖平蜀,
 
陛下灭吴,
 
可谓功格天地,
 
土广三王,
 
舟车所至,
 
人迹所及,
 
皆为臣妾,
 
四海大同,
 
始于今日。
 
宜承大勋之籍,
 
及陛下圣明之时,
 
开启土宇,
 
使同姓必王,
 
建久安于万载,
 
垂长世于无穷。
 
 
臣又闻国有任臣则安,
 
有重臣则乱。
 
而王制,
 
人君立子以適不以长,
 
立嫡以长不以贤,
 
此事情之不可易者也。
 
而贤明至少,
 
不肖至众,
 
此固天理之常也。
 
物类相求,
 
感应而至,
 
又自然也。
 
是以暗君在位,
 
则重臣盈朝。
 
明后临政,
 
则任臣列职。
 
夫任臣之与重臣,
 
俱执国统而立断者也。
 
然成败相反,
 
邪正相背,
 
其故何也。
 
重臣假所资以树私,
 
任臣因所籍以尽公。
 
尽公者,
 
政之本也。
 
树私者,
 
乱之源也。
 
推斯言之,
 
则泰日少,
 
乱日多,
 
政教渐穨,
 
欲国之无危,
 
不可得也。
 
又非徒唯然而已。
 
借令愚劣之嗣,
 
蒙先哲之遗绪,
 
得中贤之佐,
 
而树国本根不深,
 
无干辅之固,
 
则所谓任臣者化而为重臣矣。
 
何则。
 
国有可倾之势,
 
则执权者见疑,
 
众疑难以自信,
 
而甘受死亡者非人情故也。
 
若乃建基既厚,
 
藩屏强御,
 
虽置幼君赤子而天下不惧,
 
曩之所谓重臣者,
 
今悉反忠而为任臣矣。
 
何则。
 
理无危势,
 
怀不自猜,
 
忠诚得著,
 
不惕于邪故也。
 
圣王知贤哲之不世及,
 
故立相持之势以御其臣。
 
是以五等既列,
 
臣无忠慢,
 
同于竭节,
 
以徇其上。
 
群后既建,
 
继体贤鄙,
 
亦均一契,
 
等于无虑。
 
且树国苟固,
 
则所任之臣,
 
得贤益理,
 
次委中智,
 
亦足以安。
 
何则。
 
势固易持故也。
 
 
然则建邦苟尽其理,
 
则无向不可。
 
是以周室自成、康以下,
 
逮至宣王,
 
宣王之后,
 
到于赧王,
 
其间历载,
 
朝无名臣,
 
而宗庙不陨者,
 
诸侯维持之也。
 
故曰,
 
为社稷计,
 
莫若建国。
 
夫邪正逆顺者,
 
人心之所系服也。
 
今之建置,
 
宜审量事势,
 
使诸侯率义而动,
 
同忿俱奋,
 
令其力足以维带京邑。
 
若包藏祸心,
 
惕于邪而起,
 
孤立无党,
 
所蒙之籍不足独以有为。
 
然齐此甚难,
 
陛下宜与达古今善识事势之士深共筹之。
 
建侯之理,
 
使君乐其国,
 
臣荣其朝,
 
各流福祚,
 
传之无穷。
 
上下一心,
 
爱国如家,
 
视百姓如子,
 
然后能保荷天禄,
 
兼翼王室。
 
今诸王裂土,
 
皆兼于古之诸侯,
 
而君贱其爵,
 
臣耻其位,
 
莫有安志,
 
其故何也。
 
法同郡县,
 
无成国之制故也。
 
今之建置,
 
宜使率由旧章,
 
一如古典。
 
然人心系常,
 
不累十年,
 
好恶未改,
 
情愿未移。
 
臣之愚虑,
 
以为宜早创大制,
 
迟回众望,
 
犹在十年之外,
 
然后能令君臣各安其位,
 
荣其所蒙,
 
上下相持,
 
用成藩辅。
 
如今之为,
 
适足以亏天府之藏,
 
徒弃谷帛之资,
 
无补镇国卫上之势也。
 
 
古者封建既定,
 
各有其国,
 
后虽王之子孙,
 
无复尺土,
 
此今事之必不行者也。
 
若推亲疏,
 
转有所废,
 
以有所树,
 
则是郡县之职,
 
非建国之制。
 
今宜豫开此地,
 
令十世之内,
 
使亲者得转处近。
 
十世之远,
 
近郊地尽,
 
然后亲疏相维,
 
不得复如十世之内。
 
然犹树亲有所,
 
迟天下都满,
 
已弥数百千年矣。
 
今方始封而亲疏倒施,
 
甚非所宜。
 
宜更大量天下土田方里之数,
 
都更裂土分人,
 
以王同姓,
 
使亲疏远近不错其宜,
 
然后可以永安。
 
古者封国,
 
大者不过土方百里,
 
然后人数殷众,
 
境内必盈其力,
 
足以备充制度。
 
今虽一国周环近将千里,
 
然力实寡,
 
不足以奉国典。
 
所遇不同,
 
故当因时制宜,
 
以尽事适今。
 
宜令诸王国容少而军容多,
 
然于古典所应有者悉立其制,
 
然非急所须,
 
渐而备之,
 
不得顿设也。
 
须车甲器械既具,
 
群臣乃服彩章。
 
仓廪已实,
 
乃营宫室。
 
百姓已足,
 
乃备官司。
 
境内充实,
 
乃作礼乐。
 
唯宗庙社稷,
 
则先建之。
 
至于境内之政,
 
官人用才,
 
自非内史、国相命于天子,
 
其馀众职及死生之断、谷帛资实、庆赏刑威、非封爵者,
 
悉得专之。
 
今臣所举二端,
 
盖事之大较,
 
其所不载,
 
应在二端之属者,
 
以此为率。
 
今诸国本一郡之政耳,
 
若备旧典,
 
则官司以数,
 
事所不须,
 
而以虚制损实力。
 
至于庆赏刑断,
 
所以卫下之权,
 
不重则无以威众人而卫上。
 
故臣之愚虑,
 
欲令诸侯权具,
 
国容少而军容多,
 
然亦终于必备今事为宜。
 
 
周之建侯,
 
长享其国,
 
与王者并,
 
远者仅将千载,
 
近者犹数百年。
 
汉之诸王,
 
传祚暨至曾玄。
 
人性不甚相远,
 
古今一揆,
 
而短长甚违,
 
其故何邪。
 
立意本殊而制不同故也。
 
周之封建,
 
使国重于君,
 
公侯之身轻于社稷,
 
故无道之君不免诛放。
 
敦兴灭继绝之义,
 
故国祚不泯。
 
不免诛放,
 
则群后思惧。
 
胤嗣必继,
 
是无亡国也。
 
诸侯思惧,
 
然后轨道,
 
下无亡国,
 
天子乘之,
 
理势自安,
 
此周室所以长在也。
 
汉之树置君国,
 
轻重不殊,
 
故诸王失度,
 
陷于罪戮,
 
国随以亡。
 
不崇兴灭继绝之序,
 
故下无固国。
 
下无固国,
 
天子居上,
 
势孤无辅,
 
故奸臣擅朝,
 
易倾大业。
 
今宜反汉之弊,
 
修周旧迹。
 
国君虽或失道,
 
陷于诛绝,
 
又无子应除,
 
苟有始封支胤,
 
不问远近,
 
必绍其祚。
 
若无遗类,
 
则虚建之,
 
须皇子生,
 
以继其统,
 
然后建国无灭。
 
又班固称“诸侯失国亦犹网密”,
 
今又宜都宽其检。
 
且建侯之理,
 
本经盛衰,
 
大制都定,
 
班之群后,
 
著誓丹青,
 
书之玉版,
 
藏之金匮,
 
置诸宗庙,
 
副在有司。
 
寡弱小国犹不可危,
 
岂况万乘之主。
 
承难倾之邦而加其上,
 
则自然永久居重固之安,
 
可谓根深华岳而四维之也。
 
臣之愚,
 
愿陛下置天下于自安之地,
 
寄大业于固成之势,
 
则可以无遗忧矣。
 
 

刘颂论政体与吏治

今阎闾少名士,
 
官司无高能,
 
其故何也。
 
清议不肃,
 
人不立德,
 
行在取容,
 
故无名士。
 
下不专局,
 
又无考课,
 
吏不竭节,
 
故无高能。
 
无高能,
 
则有疾世事。
 
少名士,
 
则后进无准,
 
故臣思立吏课而肃清议。
 
夫欲富贵而恶贫贱,
 
人理然也。
 
圣王大谙物情,
 
知不可去,
 
故直同公私之利,
 
而诡其求道,
 
使夫欲富者必先由贫,
 
欲贵者必先安贱。
 
安贱则不矜,
 
不矜然后廉耻厉。
 
守贫者必节欲,
 
节欲然后操全。
 
以此处务,
 
乃得尽公。
 
尽公者,
 
富贵之徒也。
 
为无私者终得其私,
 
故公私之利同也。
 
今欲富者不由贫自得富,
 
欲贵者不安贱自得贵,
 
公私之涂既乖,
 
而人情不能无私,
 
私利不可以公得,
 
则恒背公而横务。
 
是以风节日穨,
 
公理渐替,
 
人士富贵,
 
非轨道之所得。
 
以此为政,
 
小大难期。
 
然教穨来既久,
 
难反一朝。
 
又世放都靡,
 
营欲比肩,
 
群士浑然,
 
庸行相似,
 
不可顿肃,
 
甚殊黜陟也。
 
且教不求尽善,
 
善在抑尤,
 
同侈之中,
 
犹有甚泰。
 
使夫昧适情之乐者,
 
捐其显荣之贵,
 
俄在不鲜之地。
 
约己洁素者,
 
蒙俭德之报,
 
列于清官之上。
 
二业分流,
 
令各有蒙。
 
然俗放都奢,
 
不可顿肃,
 
故臣私虑,
 
愿先从事于渐也。
 
 
天下至大,
 
万事至众,
 
人君至少,
 
同于天日,
 
故非垂听所得周览。
 
是以圣王之化,
 
执要而已,
 
委务于下而不以事自婴也。
 
分职既定,
 
无所与焉,
 
非惮日昃之勤,
 
而牵于逸豫之虞,
 
诚以政体宜然,
 
事势致之也。
 
何则。
 
夫造创谋始,
 
逆暗是非,
 
以别能否,
 
甚难察也。
 
既以施行,
 
因其成败,
 
以分功罪,
 
甚易识也。
 
易识在考终,
 
难察在造始,
 
故人君恒居其易则安,
 
人臣不处其难则乱。
 
今陛下每精事始而略于考终,
 
故群吏虑事怀成败之惧轻,
 
饰文采以避目下之谴重,
 
此政功所以未善也。
 
今人主能恒居易执要以御其下,
 
然后人臣功罪形于成败之征,
 
无逃其诛赏。
 
故罪不可蔽,
 
功不可诬。
 
功不可诬,
 
则能者劝。
 
罪不可蔽,
 
则违慢日肃,
 
此为国之大略也。
 
臣窃惟陛下圣心,
 
意在尽善,
 
惧政有违,
 
故精事始,
 
以求无失。
 
又以众官胜任者少,
 
故不委务,
 
宁居日昃也。
 
臣之愚虑,
 
窃以为今欲尽善,
 
故宜考终。
 
何则。
 
精始难校故也。
 
又群官多不胜任,
 
亦宜委务,
 
使能者得以成功,
 
不能者得以著败。
 
败著可得而废,
 
功成可得遂任,
 
然后贤能常居位以善事,
 
暗劣不得以尸禄害政。
 
如此不已,
 
则胜任者渐多,
 
经年少久,
 
即群司遍得其人矣。
 
此校才考实,
 
政之至务也。
 
今人主不委事仰成,
 
而与诸下共造事始,
 
则功罪难分。
 
下不专事,
 
居官不久,
 
故能否不别。
 
何以验之。
 
今世士人决不悉良能也,
 
又决不悉疲软也。
 
然今欲举一忠贤,
 
不知所赏。
 
求一负败,
 
不知所罚。
 
及其免退,
 
自以犯法耳,
 
非不能也。
 
登进者自以累资及人间之誉耳,
 
非功实也。
 
若谓不然,
 
则当今之政未称圣旨,
 
此其征也。
 
陛下御今法为政将三十年,
 
而功未日新,
 
其咎安在。
 
古人有言“琴瑟不调,
 
甚者必改而更张”凡臣所言,
 
诚政体之常,
 
然古今异宜,
 
所遇不同。
 
陛下纵未得尽仰成之理,
 
都委务于下,
 
至如今事应奏御者,
 
蠲除不急,
 
使要事得精可三分之二。
 
 
古者六卿分职,
 
冢宰为师。
 
秦、汉已来,
 
九列执事,
 
丞相都总。
 
今尚书制断,
 
诸卿奉成,
 
于古制为重,
 
事所不须,
 
然今未能省并。
 
可出众事付外寺,
 
使得专之,
 
尚书为其都统,
 
若丞相之为。
 
惟立法创制,
 
死生之断,
 
除名流徙,
 
退免大事,
 
及连度支之事,
 
台乃奏处。
 
其馀外官皆专断之,
 
岁终台閤课功校簿而已。
 
此为九卿造创事始,
 
断而行之,
 
尚书书主,
 
赏罚绳之,
 
其势必愈考成司非而已。
 
于今亲掌者动受成于上,
 
上之所失,
 
不得复以罪下,
 
岁终事功不建,
 
不知所责也。
 
夫监司以法举罪,
 
狱官案劾尽实,
 
法吏据辞守文,
 
大较虽同,
 
然至于施用,
 
监司与夫法狱体宜小异。
 
狱官唯实,
 
法吏唯文,
 
监司则欲举大而略小。
 
何则。
 
夫细过微阙,
 
谬妄之失,
 
此人情之所必有,
 
而悉纠以法,
 
则朝野无全人,
 
此所谓欲理而反乱者也。
 
 
故善为政者纲举而网疏,纲举则所罗者广,网疏则小必漏,
所以君子能成全美德使政事完善, 
所罗者广则为政不苛,
不善之人一定遭受杀戮警告众人, 
此为政之要也。
这是治理国政诛戮赦免的标准。 
而自近世以来,
为什么呢? 
为监司者,
所谓贤人君子, 
类大纲不振而微过必举。微过不足以害政,举之则微而益乱。
如果不能没有过错, 
大纲不振,
小毛病不可以废弃其身, 
则豪强横肆,豪强横肆,则百姓失职矣,
却总是绳之以法, 
此错所急而倒所务之由也。今宜令有司反所常之政,使天下可善化。
就有愧于圣明的时代。 
及此非难也,人主不善碎密之案,必责犯强举尤之奏,
为什么呢? 
当以尽公,则害政之奸自然禽矣。夫大奸犯政而乱兆庶之罪者,
虽然有所触犯, 
类出富强,而豪富者其力足惮,其货足欲,
但所犯轻重很不同, 
是以官长顾势而顿笔。下吏纵奸,
而在士人君子心中虽受到的责罚不同可是名称却没有区别, 
惧所司之不举,则谨密网以罗微罪。使奏劾相接,
所以不法之徒能够引用这些名称自行仿效, 
状似尽公,
迷惑众听, 
而挠法不亮固已在其中矣。非徒无益于政体,清议乃由此而益伤。
由于名称混乱, 
古人有言曰“君子之过,如日之蚀焉”又曰“过而能改”又曰“不贰过”。凡此数者,
要凭借人力使它正直, 
皆是贤人君子不能无过之言也。苟不至于害政,则皆天网之所漏。
所以公正的议论倍受伤害。 
所犯在甚泰,然后王诛所必加,此举罪浅深之大例者也。
大凡列举过失弹劾邪恶, 
故君子得全美以善事,不善者必夷戮以警众,
是将要肃清讽刺议论, 
此为政诛赦之准式也。何则。所谓贤人君子,
整饬当世的正统思想, 
苟不能无过,小疵不可以废其身,而辄绳以法,
现在列举小过失, 
则愧于明时。何则。
公正的议论更加颓丧。 
虽有所犯,轻重甚殊,
因此圣人深深了解世情通达政体, 
于士君子之心受责不同而名不异者,故不轨之徒得引名自方,以惑众听,
所以他们说: 
因名可乱,假力取直,
“不因一次小过错掩盖大德。” 
故清议益伤也。
又说: 
凡举过弹违,将以肃风论而整世教,今举小过,
“赦免小过失, 
清议益穨。
举荐贤才。” 
是以圣人深识人情而达政体,故其称曰“不以一眚掩大德”又曰“赦小过,举贤才”又曰“无求备于一人”故冕而前旒,
又说:“不要求一个人十全十美。”所以皇冠的前面悬着玉串, 
充纩塞耳,
皇冠两旁用绵制物挡住耳朵, 
意在善恶之报必取其尤,
意思是审断善恶一定要取突出的, 
然后简而不漏,
然后才能既简明又不疏漏, 
大罪必诛,
大罪必遭诛戮, 
法禁易全也。
法制禁令容易保全。 
何则。
为什么呢? 
害法在犯尤,
伤害法制在于犯大错, 
而谨搜微过,
如果谨慎小心地搜集细小过失, 
何异放兕豹于公路,
无异于把兕牛豹子放在大路上, 
而禁鼠盗于隅隙。
却禁止老鼠在墙角缝隙偷窃。 
古人有言,
古人有言: 
“鈇钺不用而刀锯日弊,
“钅夫钺之刑不用,而刀锯却日渐用旧, 
不可以为政”,
不能为政。” 
此言大事缓而小事急也。
这是说大事缓慢小事苛急。 
时政所失,
现时政治的失误, 
少有此类,
稍稍有这种情况, 
陛下宜反而求之,
陛下应反其道去探求, 
乃得所务也。
就能达到所追求的目标。 
 
夫权制不可以经常,
权宜之制不可作为常道, 
政乖不可以守安,
政治乖谬不可保持安定, 
此言攻守之术异也。
这是说进攻防守的方法不同, 
百姓虽愚,
百姓虽然愚钝, 
望不虚生,
希望不会凭空产生, 
必因时而发。
必定因时事而发。 
有因而发,则望不可夺。
有原因而发出的期待不可改变; 
事变异前,
事情变化与以前不同, 
则时不可违。
则时势不可违背。 
明圣达政,
圣明君主通晓政体, 
应赴之速,
适应趋势之快, 
不及下车,
不等下车, 
故能动合事机,
所以行为能合乎事情的时机, 
大得人情。
广泛得到人情。 
昔魏武帝分离天下,
先前魏武帝曹操分割天下, 
使人役居户,各在一方。
使人们差役和居住去处各在一方; 
既事势所须,
既是事情形势所需, 
且意有曲为,
又是有意而为, 
权假一时,
权且假借一时, 
以赴所务,
以奔赴所追求之事, 
非正典也。
不是正典。 
然逡巡至今,
可是迟疑徘徊至今, 
积年未改,
积年累月而不改, 
百姓虽身丁其困,
百姓虽然身受其困, 
而私怨不生,
却不生私怨, 
诚以三方未悉荡并,
的确因为三方割据没有全部平定, 
知时未可以求安息故也。
知道时势不可以谋求安定的缘故。 
是以甘役如归,
因此甘心服役如同回家, 
视险若夷。
面对危险如同平安。 
至于平吴之日,
等到平定吴国之时, 
天下怀静,
天下向往安宁, 
而东南二方,六州郡兵,
而东南两方的六个州郡的军队, 
将士武吏,
将士和武官, 
戍守江表,
戍守长江之外, 
或给京城运漕,
有的负责京城水上运输, 
父南子北,
父亲在南儿子在北, 
室家分离,
家室分离, 
咸更不宁。
都不安定。 
又不习水土,
又不服水土, 
运役勤瘁,
运输的差役辛劳困病, 
并有死亡之患,
并且有死亡的祸患, 
势不可久。
其势不能持久。 
此宜大见处分,
这应该广为安置, 
以副人望。
以符合众人的愿望。 
魏氏错役,
魏氏错误的差役, 
亦应改旧。
也应改从旧制。 
此二者各尽其理,
这两件事各尽情理, 
然黔首感恩怀德,
那么百姓感怀天子恩德, 
讴吟乐生必十倍于今也。
讴歌生逢盛时一定是现在的十倍。 
自董卓作乱以至今,
自从董卓作乱直到如今, 
近出百年,
将近百余年, 
四海勤瘁,
四海辛劳疲病, 
丁难极矣。
百姓困苦到极点了。 
六合浑并,
天下归为一统, 
始于今日,
从今日开始, 
兆庶思宁,
万民思念安宁, 
非虚望也。
不是幻想。 
然古今异宜,
不过古今时宜有异, 
所遇不同,
所遇不同, 
诚亦未可以希遵在昔,
的确也不能希望遵循昔日的旧法, 
放息马牛。
任他们放马养牛; 
然使受百役者不出其国,
但是让受各种杂役的人不出封国, 
兵备待事其乡,
军卒在他乡里执事, 
实在可为。
实在是可行的。 
纵复不得悉然为之,
即使不能全部这样做, 
苟尽其理,
只要全部合理, 
可静三分之二,
就可安定三分之二, 
吏役可不出千里之内。
官吏的差役可以在千里之内。 
但如斯而已,
只要像这样, 
天下所蒙已不訾矣。
天下所蒙恩的人就已经不怨恨了。 
 
政务多端,
政务头绪多, 
世事之未尽理者,
不完全合理的世事, 
难遍以疏举,
很难用此疏遍举, 
振领总纲,
提纲挈领, 
要在三条。
大要有三条。 
凡政欲静,
大凡政治要宁静, 
静在息役,
宁静在于止息差役, 
息役在无为。
止息差役在于无为而治。 
仓廪欲实,
仓库要充实, 
实在利农,
充实在于对农民有利, 
利农在平籴。
对农民有利在于官府平衡粮价。 
为政欲著信,
为政要讲究信用, 
著信在简贤,
讲究信用在于选拔贤能, 
简贤在官久。
选拔贤能在于为官日久, 
官久非难也,
为官日久不难, 
连其班级,
连任同一级别, 
自非才宜,
除非才干合宜, 
不得傍转以终其课,
一般不转任他职以完成最终的考核, 
则事善矣。
其事就好了。 
平籴已有成制,
官府平价售粮已有成制, 
其未备者可就周足,
不完备的可以补充周全, 
则谷积矣。
五谷就积聚了。 
无为匪他,
无为不是别的, 
却功作之勤,
去掉辛勤的劳作, 
抑似益而损之利。
抑制貌似有益而实际有害的功利。 
如斯而已,
如此而已, 
则天下静矣。
则天下就安定了。 
此三者既举,
这三条已经实行, 
虽未足以厚化,
即使不能敦厚教化, 
然可以为安有馀矣。
也可以安定国家而有余了。 
夫王者之利,
君王的利益, 
在生天地自然之财,
在于让天地自然的财物生长, 
农是也。
农业就是这样。 
所立为指于此,
国家所树立的都是为了这一方面, 
事诚有功益。
就的确会有功德利益。 
苟或妨农,
如果妨碍农业, 
皆务所息,
都务求止息, 
此悉似益而损之谓也。
这只是貌似增益实则有害之类。 
然今天下自有事所必须,
然而现在国家自有必须做的事, 
不得止已,
不能停止, 
或用功甚少而所济至重。
或者用功很少而成就很大。 
目下为之,
眼下去做, 
虽少有废,
虽然稍有废弃, 
而计终已大益。
可此计最终要获大利益。 
农官有十百之利,
劝农之官有十倍百倍的好处, 
及有妨害,
或有妨害, 
在始似如未急,
开始好似不急, 
终作大患,
最终成为大患, 
宜逆加功,
应该加倍用功, 
以塞其渐。
以防止他加剧。 
如河、汴将合,
如果黄河汴水将合, 
沈莱苟善,
沈莱之役果真有利, 
则役不可息。
那些劳役就不能停息。 
诸如此类,
诸如此类, 
亦不得已已。
也是不得已的。 
然事患缓急,
然而事情要考虑缓急, 
权计轻重,
权衡轻重, 
自非近如此类,
除非近期像这一类事, 
准以为率,
可以此为标准, 
乃可兴为,
才可以兴起劳役, 
其馀皆务在静息。
其余的事都要力求静息。 
然能善算轻重,
然而能够善于计算轻重, 
权审其宜,
权审时宜, 
知可兴可废,
知道可兴可废, 
甚难了也,
是很难明了的, 
自非上智远才,
除非智力特出,才能高远之人;否则, 
不干此任。
不能担当此任。 
夫创业之美,
开创美好的基业, 
勋在垂统,
功勋在于把基业传给子孙, 
使夫后世蒙赖以安。
让后代赖此安定。 
其为安也,
基业安定, 
虽昏犹明,
即使昏庸也是圣明, 
虽愚若智。
即使愚钝还算聪智。 
济世功者,
成就世代功业的人, 
实在善化之为,
其实是善于教化, 
要在静国。
旨在安国。 
至夫修饰官署,
至于修饰官署, 
凡诸作役务为恒伤过泰,
各类劳役常常伤于过分奢侈, 
不患不举,
不必担心功役不兴, 
此将来所不须于陛下而自能者也。
这些都是将来不待陛下而自己能干的事。 
至于仰蒙前绪,
至于承蒙前代绪业, 
所凭日月者,
需要依靠圣君的, 
实在遗风系人心,
实在是留传好的风尚维系人心, 
余烈匡幼弱,
威烈匡扶幼弱, 
而今勤所不须,
如今辛勤劳作的事不是后代必须之事, 
以伤所凭。
却伤害了后代所依仗之事。 
钧此二者,
权衡这两样, 
何务孰急,
哪是当务之急, 
陛下少垂恩回虑,详择所安,
陛下稍加考虑仔细选择安定基业的办法, 
则大理尽矣。
那么治国大理就完善了。 
 

刘颂晚年与评价

世之私议,
世上的私下议论, 
窃比陛下于孝文。
把陛下跟汉文帝相比。 
臣以为圣德隆杀,
我以为圣德的好坏, 
将在乎后,
将在以后, 
不在当今。
不在当今。 
何则。
为什么呢? 
陛下龙飞凤翔,
陛下如龙飞凤翔, 
应期践阼,
应天命即位, 
有创业之勋矣。
已有创基业的功勋了, 
扫灭强吴,
扫灭强大的吴国, 
奄征南海,
出征南海, 
又有之矣。
又有业绩。 
以天子之贵,
凭借天子的显贵, 
而躬行布衣之所难,
却亲自奉行平民布衣所难之事, 
孝俭之德,
孝顺节俭的美德, 
冠于百王,
冠盖百王, 
又有之矣。
也已具备了。 
履宜无细,
履行应做的事不论巨细, 
动成轨度,
动则成为法度, 
又有之矣。
又具备了。 
若善当身之政,
如果使自身朝政美好, 
建藩屏之固,
建立牢固的藩屏, 
使晋代久长,
使晋代天长地久, 
后世仰瞻遗迹,
后世瞻仰遗迹, 
校功考事,
考核功绩, 
实与汤、武比隆,
实可以跟商汤周武媲美, 
何孝文足云。
哪里只是汉文帝呢! 
臣之此言,
我的这些话, 
非臣下褒上虚美常辞,
不是我褒扬君上饰美的虚辞, 
其事实然。
事实确实如此。 
若所以资为安之理,或未尽善,
如果赖以资助天下安定的办法不尽合适, 
则恐良史书勋,
那么恐怕好史官记载历史功勋, 
不得远尽弘美,甚可惜也。然不可使夫知政之士得参圣虑,
也不能褒扬弘美, 
经年少久,终必有成。愿陛下少察臣言。
很是可惜。 
又论肉刑,见《刑法志》。
然而不能让执掌朝政的大臣参与谋划, 
诏答曰“得表陈封国之制,宜如古典,任刑齐法,
陛下经过较长的时间, 
宜复肉刑,及六州将士之役,居职之宜,
最终定会有所成就。 
诸所陈闻,具知卿之乃心为国也。动静数以闻”
希望陛下稍稍留意我的话。 
 
元康初,
元康初年(291), 
从淮南王允入朝。
刘颂随淮南王司马允入朝。 
会诛杨骏,
时值诛杀杨骏, 
颂屯卫殿中,
刘颂在殿内屯聚卫兵。 
其夜,
当晚, 
诏以颂为三公尚书。
诏书让刘颂任三公尚书。 
又上疏论律令事,
又因上疏议论律令, 
为时论所美。
为时论所称美。 
久之,
过了很长时间, 
转吏部尚书,
转任吏部尚书, 
建九班之制,
建立九班之制, 
欲令百官居职希迁,
要让百官居位望升迁, 
考课能否,
考核能否, 
明其赏罚。
以明赏罚。 
贾郭专朝,
时值贾充、郭彰专断朝廷, 
仕者欲速,
入仕者都想快点晋升, 
竟不施行。
刘颂的方法最终未实施。 
 
及赵王伦之害张华也,
及至赵王司马伦残害张华时, 
颂哭之甚恸。
刘颂哭得很伤心。 
闻华子得逃,
后来听说张华的儿子得以逃脱,高兴地说: 
喜曰“茂先,
“茂先呀, 
卿尚有种也”伦党张林闻之,大怒,
你还有后代呀!”司马伦的同党张林听说此事大怒, 
惮颂持正而不能害也。
怕刘颂主持公道而不能伤害。 
孙秀等推崇伦功,
孙秀等人推崇司马伦的功劳, 
宜加九锡,
应加九赐, 
百僚莫敢异议。
群僚没有人敢提出异议。 
颂独曰“昔汉之锡魏,
刘颂却说:“过去汉代赐给魏代, 
魏之锡晋,
魏代赐给晋朝, 
皆一时之用,
都只用于一时, 
非可通行。
不可以通行。 
今宗庙乂安,
现在宗庙太平无事, 
虽嬖后被退,
虽然宠后被罢退, 
势臣受诛,
权臣被诛戮, 
周勃诛诸吕而尊孝文,
但汉代周勃诛灭诸吕,推崇孝文帝, 
霍光废昌邑而奉孝宣,
霍光废除昌邑王刘贺,推崇孝宣皇帝, 
并无九锡之命。
都没有受九赐之例。 
违旧典而习权变,
违背旧典而习于权变, 
非先王之制。
并非先王之制。 
九锡之议,
九锡之议, 
请无所施”张林积忿不已,
请不要实行。”张林忿恨不已, 
以颂为张华之党,
以为刘颂是张华的同党, 
将害之。
准备残害他。 
孙秀曰“诛张、裴已伤时望,
孙秀说:“诛杀了张华、裴危页已经伤害我们的声望, 
不可复诛颂”林乃止。
不能再杀刘颂。”张林这才罢休。 
于是以颂为光禄大夫,门施行马。
于是任刘颂为光禄大夫、门施行马。 
寻病卒,
不久病死, 
使使者吊祭,
天子派使者吊唁, 
赐钱二十万、朝服一具,
赐二十万钱,一套朝服, 
谥曰贞。
谥号叫贞。 
中书侍郎刘沈议,
中书侍郎刘沈提议, 
颂当时少辈,
刘颂当时是少辈, 
应赠开府。
应该赠号开府。 
孙秀素恨之,
孙秀一向憎恨他, 
不听。
所以没同意。 
颂无子,
刘颂没有儿子, 
养弟和子雍早卒,
收养其弟刘和的儿子刘雍也早死, 
更以雍弟诩子鄢为適孙,袭封。永康元年,
便以刘雍弟弟刘翊的儿子刘阝焉为嫡出长孙, 
诏以颂诛贾谧督摄众事有功,追封梁邹县侯,食邑千五百户。
继承封爵。 
颂弟彪字仲雅,参安东军事。
永康元年(300), 
伐吴,获张悌,累官积弩将军。
诏书认为刘颂诛灭贾谧督理众事有功, 
及武库火,彪建计断屋,得出诸宝器。
追封为梁邹县侯, 
历荆州刺史。次弟仲字世混,历黄门郎、荥阳太守,
食邑一千五百户。 
未之官,卒。
 
 
初,
当初, 
颂嫁女临淮陈矫,
刘颂把女儿嫁给临淮的陈矫, 
矫本刘氏子,
陈矫本是刘姓的儿子, 
与颂近亲,
与刘颂是近亲, 
出养于姑,
出外寄养姑姑家, 
改姓陈氏。
改姓陈。 
中正刘友讥之,
中正刘友讥讽他, 
颂曰“舜后姚虞、陈田本同根系,
刘颂说:“舜的后代姚姓、虞姓、陈姓、田姓本是同一支系, 
而世皆为婚,
可是世代都有婚姻关系, 
礼律不禁。
礼法并不禁止。 
今与此同义,
现在与此同理, 
为婚可也”友方欲列上,
结婚完全可以。”刘友想条疏上陈, 
为陈骞所止,
被陈骞制止。 
故得不劾。
所以没被弹劾。 
颂问明法掾陈默、蔡畿曰“乡里谁最屈”二人俱云“刘友屈”颂作色呵之,
刘颂问明法掾陈默、蔡畿:“同乡里谁最委屈?”两人都说:“刘友委屈。”刘颂改变脸色呵斥他们。 
畿曰“友以私议冒犯明府为非,
蔡畿说:“刘友以私议冒犯你是很不对的, 
然乡里公论称屈”友辟公府掾、尚书郎、黄沙御史。
可是乡里公论说他委屈。”后来刘友征召为公府掾、尚书郎、黄沙御史。 
李重, 
 

李重生平与政策主张

李重字茂曾,
字茂会, 
江夏钟武人也。
江夏钟武人。 
父景,
父亲李景, 
秦州刺史、都亭定侯。
任秦州刺史、都亭定侯。 
重少好学,
李重少时爱好学习, 
有文辞。
有文章辞彩; 
早孤,
早年父母双亡, 
与群弟居,
同几个弟弟居住, 
以友爱著称。
以友爱著称。 
弱冠为本国中正,
二十岁当本国中正, 
逊让不行。
谦让没有就职。 
后为始平王文学,
后来当始平王元勰的文学, 
上疏陈九品曰“先王议制,
上疏陈述九品之制道:“先王议定制度, 
以时因革,
根据时代不同而因循或改变, 
因革之理,
因循或改变的根据, 
唯变所适。
只求变得适宜。 
九品始于丧乱,
九品制始于时局动乱的魏代, 
军中之政,
战争年代的政治, 
诚非经国不刊之法也。
确实并非治国而不改的法律。 
且其检防转碎,
检点防范的方法变得琐碎, 
征刑失实,
验证刑律的办法失去实情, 
故朝野之论,佥谓驱动风俗,
所以朝廷与民间的议论都说驱使人们改变风俗, 
为弊已甚。
弊病很大。 
而至于议改,
可等到议论改制时, 
又以为疑。
又以为可疑。 
臣以革法创制,
我认为改变旧法创立新制, 
当先尽开塞利害之理,
应当先全面了解通塞利害的道理, 
举而错之,
因为要制定实施, 
使体例大通而无否滞亦未易故也。
使体例畅通没有阻滞也不容易。 
古者诸侯之治,
古时候诸侯治国, 
分土有常,
封地有常, 
国有定主,
侯国有固定的君主, 
人无异望,
人们没有其他期望, 
卿大夫世禄,
卿大夫世袭俸禄, 
仕无出位之思,
仕人没有越位的想法, 
臣无越境之交,
臣属也没有越境的交往, 
上下体固,
上下政体牢固, 
人德归厚。
人们的品行归于厚道。 
秦反斯道,
秦朝与此相反, 
罢侯置守,
废除诸侯设置郡守, 
风俗浅薄,自此来矣。
风俗浅薄便从此兴起了。 
汉革其弊,
汉朝改革旧弊, 
斟酌周、秦,
斟酌损益周、秦制度, 
并建侯守,
建立了诸侯和郡守两制, 
亦使分土有定,
也让分封的土地不变, 
而牧司必各举贤,
管民政的地方官都各举贤能, 
贡士任之乡议,
贡士凭乡议任用, 
事合圣典,
事情合乎圣典, 
比踪三代。
可与三代比迹。 
方今圣德之隆,
而今圣德兴隆, 
光被四表,
光泽普照全国, 
兆庶颙颙,
万民仰慕, 
欣睹太平。
欣慰自己遇到了太平盛世。 
然承魏氏凋弊之迹,
然而承继魏氏凋弊的政权之后, 
人物播越,
优秀人才离散、逃亡, 
仕无常朝,
仕人没有固定的朝廷任职, 
人无定处,
百姓没有固定的住处, 
郎吏蓄于军府,
郎吏蓄养在军府, 
豪右聚于都邑,
豪右聚集在都邑, 
事体驳错,
世事错乱混杂, 
与古不同。
与古制不同。 
谓九品既除,
所以九品制废除之后, 
宜先开移徙,
应该实行移徙之例, 
听相并就。
允许互相合并。 
且明贡举之法,
并申明贡举之法, 
不滥于境外,
不让它在各地泛滥,这样, 
则冠带之伦将不分而自均,
士族官吏的等级不用分自会平均, 
即土断之实行矣。
就连土断法事实上也实行了。另外, 
又建树官司,
设置百官, 
功在简久。
应着眼于等级少任职久。 
阶级少,
等级少, 
则人心定。
则人心安定; 
久其事,
任职久, 
则政化成而能否著,
则政治教化成功,才能优劣显现, 
此三代所以直道而行也。
这就是三代能直道而行的原因。 
以为选例九等,
我以为选拔按九等之例, 
当今之要,
是当今要事, 
所宜施用也。
应该施行。 
圣王知天下之难,
圣明的君王知道治理天下艰难, 
常从事于其易,
常常从容易的事做起,所以把政令放到民间去修改, 
故寄隐括于闾伍,
这样, 
则邑屋皆为有司。
平民百姓都是有司。 
若任非所由,
如果任命不当所任, 
事非所核,
事情没有经过检验, 
则虽竭圣智,
那么即使竭尽聪明才智, 
犹不足以赡其事。
也不能使它安定。 
由此而观,
由此看来, 
诚令二者既行,
果真能让二者都实行, 
即人思反本,
就能人人想到返回本性, 
修之于乡,
在乡里修养品行, 
华竞自息,
浮华奢侈自然平息, 
而礼让日隆矣”
谦恭礼让就日益兴隆了。” 
 
迁太子舍人,
升任太子舍人, 
转尚书郎。
转任尚书郎。 
时太中大夫恬和表陈便宜,
当时太中大夫恬和上表陈奏当办的事, 
称汉孔光、魏徐幹等议,
称举汉代孔光、魏代徐干等人的观点, 
使王公已下制奴婢限数,
让王公贵族以下使用奴婢限定人数, 
及禁百姓卖田宅。
以及禁止百姓变卖田产房屋。 
中书启可,
中书同意, 
属主者为条制。
让主管者制定条例。 
重奏曰“先王之制,
李重上奏说:“先王的制度, 
士农工商有分,
士农工商各有所职, 
不迁其业,
不改变他们的职业, 
所以利用厚生,
以便人们生活富裕, 
各肆其力也。
各尽其力。 
《周官》以土均之法,
《尚书·周官》用土均法, 
经其土地井田之制,
经略土地用井田制, 
而辨其五物九等贡赋之序,
区分五类地形的物产和九等贡赋的序列, 
然后公私制定,
然后公私制度有规定, 
率土均齐。
境内平均统一。 
自秦立阡陌,
自从秦朝立田界, 
建郡县,
建郡县制, 
而斯制已没。
古代的制度就已沦落。 
降及汉、魏,
到了汉朝、魏朝, 
因循旧迹,
因循旧法的踪迹, 
王法所峻者,
王法中严格要求的, 
唯服物车器有贵贱之差,
只剩下服饰器物车马有贵贱的区别, 
令不僭拟以乱尊卑耳。
使人们不能越位比拟而搞乱尊卑等级罢了。 
至于奴婢私产,
至于奴婢是私人财产, 
则实皆未尝曲为之立限也。
实际上都不曾为此限制过。 
八年《己巳诏书》申明律令,
太康八年(287)的《己巳诏书》申明律令, 
诸士卒百工以上,
所有的士卒百工以上, 
所服乘皆不得违制。
配备衣服车马都不准违背礼制。 
若一县一岁之中,有违犯者三家,
如果一县在一年中有三家违犯, 
洛阳县十家已上,
洛阳县有十家以上违犯, 
官长免。
就罢免该县长官。 
如诏书之旨,
如同诏书的旨意, 
法制已严。
法律已经严明。 
今如和所陈而称光、干之议,
现在像恬和所陈奏称举孔光、徐干的议论, 
此皆衰世逾侈,
就只会使衰乱之世更加奢侈, 
当时之患。
是当今皇上的祸患。如此说来, 
然盛汉之初不议其制,
兴盛的汉朝不议论这种制度, 
光等作而不行,
孔光等人制定却没有执行, 
非漏而不及,
并非疏漏或来不及, 
能而不用也。
也不是有用而不实行。 
盖以诸侯之轨既灭,
大抵因为诸侯的法制已经失落, 
而井田之制未复,
井田之制又未恢复, 
则王者之法不得制人之私也。
因而君王的法令不能约束人们的私行。 
人之田宅既无定限,
人们的田产房屋既然没有一定限额, 
则奴婢不宜偏制其数,惧徒为之法,
那么奴婢的数量也就不应该限制数额, 
实碎而难检。
只怕制定个空法令确实琐碎又难以检察。 
方今圣明垂制,
现在圣明的制度, 
每尚简易,
每每崇尚简单易行, 
法禁已具,
法律禁令已经具备, 
和表无施”
恬和的陈奏无所施行。” 
 
又司隶校尉石鉴奏,
另外,司隶校尉石鉴上奏, 
郁林太守介登役使所监,
郁林太守介登役使所管辖的人, 
求召还。
请求把他召回; 
尚书荀恺以为远郡非人情所乐,
尚书荀恺认为边远郡地不是人情所乐意的地方, 
奏登贬秩居官。
上奏对介登降级任职。 
重驳曰“臣闻立法无制,
李重反驳道:“我听说立法没有特例, 
所以齐众检邪,
因为要使众人一齐检举邪恶, 
非必曲寻事情,
不是一定要另找事由开脱, 
而理无所遗也。
常理是没有什么遗漏的。 
故所滞者寡,
因此所阻塞的少, 
而所济者众。
所成全的多。 
今如登郡比者多,
现在像介登这样的远郡很多, 
若听其贬秩居官,
如果同意他降职留任, 
动为准例,
动辄成为准例, 
惧庸才负远,
我担心平庸之辈倚仗边远, 
必有黩货之累,
必定会有贪污纳贿的忧患, 
非所以肃清王化,辑宁殊域也。
这不是肃清王化、安宁边域的办法。 
臣愚以为宜听鉴所上,
我以为应当依石鉴所奏, 
先召登还,
先召介登还朝, 
且使体例有常,
以致使体例符合常法, 
不为远近异制”诏从之。
不因地域远近而制度不同。”下诏同意。 
 
太熙初,
太熙初年(290), 
迁廷尉平。
升迁为廷尉平。 
驳廷尉奏邯郸醉等,
他批评廷尉上奏邯郸醉等, 
文多不载。
文字繁多不录。 
再迁中书郎,
经过两次升迁为中书郎, 
每大事及疑议,
每逢大事以及有疑问的奏议, 
辄参以经典处决,
总是参阅经典处置决定, 
多皆施行。
大多都施行。 
迁尚书吏部郎,
升迁为尚书吏部郎, 
务抑华竞,
致力于抑制浮华豪奢, 
不通私谒,
从来不通私事谒见, 
特留心隐逸,
特别留意隐逸之士, 
由是群才毕举。
因此有才能的人都被选拔举荐, 
拔用北海西郭汤、琅邪刘珩、燕国霍原、冯翊吉谋等为秘书郎及诸王文学,
选拔录用北海的西郭汤、琅王牙的刘珩、燕国的霍原、冯翊的吉谋等为秘书郎和诸王的文学之职, 
故海内莫不归心。
所以海内没有谁不归附他。 
时燕国中正刘沈举霍原为寒素,
当时燕国中正刘沈推荐霍原为寒素, 
司徒府不从,
司徒府不同意, 
沈又抗诣中书奏原,
刘沈又抗命到中书处为霍原上奏, 
而中书复下司徒参论。
中书又委托司徒讨论。 
司徒左长史荀组以为“寒素者,
司徒左长史荀组认为:“寒素, 
当谓门寒身素,
应当是门庭清寒、自身清白, 
无世祚之资。
又没有世袭资本的人。 
原为列侯,
霍原是列侯, 
显佩金紫,
有显贵的地位佩有金印紫绶, 
先为人间流通之事,
先前在民间经商, 
晚乃务学,
后来才从事学业, 
少长异业,
年少和年长时职业不同, 
年逾始立,
过了而立之年才立名, 
草野之誉未洽,
民间的称誉不普遍, 
德礼无闻,
德行礼义不为人知, 
不应寒素之目”重奏曰“案如《癸酉诏书》,
不应当授以寒素之名。”李重上奏说:“谨按照《癸酉诏书》上所说, 
廉让宜崇,
廉洁礼让应当推崇, 
浮竞宜黜。
浮华豪奢应当罢黜。 
其有履谦寒素靖恭求己者,
如有要求自己谦虚谨慎、出身贫寒、历史清白、恭敬执事的人, 
应有以先之。
应当优先。 
如诏书之旨,
按诏书的意思, 
以二品系资,
以二品为资格, 
或失廉退之士,
或许会遗失廉洁谦逊之士, 
故开寒素以明尚德之举。
所以设寒素这个名称以表明崇尚美德的言行。 
司徒总御人伦,
司徒总管人伦, 
实掌邦教,
掌管国家教化, 
当务峻准评,
应当务求评论严肃公正, 
以一风流。
使风俗教化统一。 
然古之厉行高尚之士,
然而古代品行高尚之士, 
或栖身岩穴,
或者在岩穴栖身, 
或隐迹丘园,
或者在丘园隐迹, 
或克己复礼,
或者克制自己恢复礼制, 
或耄期称道,
或者上百岁讲述大道, 
出处默语,
行止不语, 
唯义所在。
只追求道义所在。 
未可以少长异操,
因而不能因为年纪大小或职业不同, 
疑其所守之美,
就怀疑他所保持的美德, 
而远同终始之责,
甚至要求他自始至终职业相同, 
非所谓拟人必于其伦之义也。
这也不符合一定要在人伦方面与他人相比的大义。 
诚当考之于邦党之伦,
的确应当让邦国同乡的人考核, 
审之于任举之主。
让推荐的人审察。 
沈为中正,
刘沈当中正, 
亲执铨衡。
亲自执事铨选之事。 
陈原隐居求志,
他陈述霍原隐居厉志, 
笃古好学,
厚古好学, 
学不为利,
求学不为获利, 
行不要名,
行事不求美名, 
绝迹穷山,
隐迹于深山, 
韫韣道艺,
致力于道艺, 
外无希世之容,
外表不显露入世之容, 
内全遁逸之节,
内心有隐逸山林之节, 
行成名立,
操行修成美名树立, 
搢绅慕之,
缙绅士大夫仰慕他, 
委质受业者千里而应,
执礼求学的人千里响应, 
有孙、孟之风,严、郑之操。
确实有荀况与孟轲的风范、严君平和郑子真的节操。 
始举原,
当初举荐霍原, 
先谘侍中、领中书监华,
事先征询侍中、领中书监张华, 
前州大中正、后将军婴,
前州大中正、后将军婴, 
河南尹轶。
河南尹华轶的意见。 
去三年,
离开三年, 
诸州还朝,
各州的人还朝, 
幽州刺史许猛特以原名闻,
幽州刺史许猛特地报上霍原的名字, 
拟之西河,
把他比作子夏, 
求加征聘。
请求加级征召聘用。 
如沈所列,
正如刘沈所列, 
州党之议既举,
州郡同行的评议已经举荐, 
又刺史班诏表荐,
又有刺史表疏推举, 
如此而犹谓草野之誉未洽,
像这样还说民间赞誉不多, 
德礼无闻,
德行礼义不为人知, 
舍所征检之实,
舍弃考核验证的事实, 
而无明理正辞,
又没有正大光明的理由, 
以夺沈所执。
却要废除刘沈的推荐。 
且应二品,
再说委任二品, 
非所求备。
并非要求完备。 
但原定志穷山,
只是霍原立志在深山, 
修述儒道,
修述儒家学说, 
义在可嘉。
其义值得嘉奖。 
若遂抑替,
如果又废弃, 
将负幽邦之望,
将会违背幽州的期望, 
伤敦德之教。
伤害仁德的政教。 
如诏书所求之旨,
按诏书要求的旨意, 
应为二品”诏从之。
应为二品。”下诏同意。 
 
重与李毅同为吏部郎,
李重和李毅都是吏部郎, 
时王戎为尚书,
当时王戎是尚书, 
重以清尚见称,
李重以高尚的节操见称, 
毅淹通有智识,
李毅以渊博的知识见长, 
虽二人操异,
虽然二人所持不同, 
然俱处要职,
但都身居要职, 
戎以识会待之,
王戎以识鉴对待他们, 
各得其所。
各得其所。 
毅字茂彦,
李毅字茂彦, 
旧史阙其行事。
旧史书缺少他的行踪事迹。 
于时内官重,
当时朝官权力大, 
外官轻,
地方官权力小, 
兼阶级繁多,
外加等级烦多, 
重议之,
李重评论此事, 
见《百官志》。
见于《百官志》。 
又上疏曰“凡山林避宠之士,
他又上疏说:“凡是山林躲避圣恩的隐士, 
虽违世背时,
虽然违背时世, 
出处殊轨,
出入不合法度, 
而先王许之者,
但先王却允许他们这样的原因, 
嘉其服膺高义也。
是嘉许他们内心的高尚道义。 
昔先帝患风流之弊,
以前先帝担心风俗凋弊, 
而思反纯朴,
想恢复纯朴, 
乃谘询朝众,
便咨询朝臣, 
搜求隐逸。
访求隐逸之士。 
咸宁二年,始以太子中庶子征安定皇甫谧,
咸宁二年(276)首先征召安定的皇甫谧为太子中庶子, 
四年又以博士征南安朱冲,
四年(278)又征召朱冲为博士, 
太康元年,复以太子庶子征冲,
太康元年(280)又征召朱冲为太子中庶子, 
虽皆以病疾不至,
虽说他们都因疾病未到任, 
而朝野悦服。
但朝廷内外都心悦诚服。 
陛下远迈先帝礼贤之旨,
陛下您远远超过先帝的礼贤下士, 
臣访冲州邑,
我寻访朱冲所在的州邑, 
言其虽年近耋耄,
人们说他虽然年事已高, 
而志气克壮,
而志向气节仍然弘大, 
耽道穷薮,
沉醉于大道,穷究其奥秘。 
老而弥新,
到老了而更有新意, 
操尚贞纯,
节操纯正, 
所居成化,
所居之地风俗为此改变, 
诚山栖耆德,
这的确是栖身山林德高望重的人, 
足以表世笃俗者也。
足以为世人表率而使风俗敦厚。 
臣以为宜垂圣恩,
我以为应该赐圣恩, 
及其未没,
趁他还活着, 
显加优命”时朝廷政乱,
加赠优厚的赏赐任命。”当时朝政混乱, 
竟不能从。
最终也没实行。 
出为行讨虏护军、平阳太守,
出任行讨虏将军,平阳太守, 
崇德化,
崇尚德行教化, 
修学校,
修建学校, 
表笃行,
表彰忠厚的品行, 
拔贤能,
选拔贤能, 
清简无欲,
清正简朴没有私欲, 
正身率下,
自身品行端正,率领下属, 
在职三年,
在任三年, 
弹黜四县。
弹劾罢免了四县官长。 
弟嶷亡,
弟弟李嶷死后, 
表去官。
上表离官。 
 
永康初,
 
赵王伦用为相国左司马,
 
以忧逼成疾而卒,
 
时年四十八。
 
家贫,
 
宅宇狭小,
 
无殡敛之地,
 
诏于典客署营丧。
 
追赠散骑常侍,
 
谥曰成。
 
子式,
 
有美名,
 
官至侍中,
 
咸和初卒。
 
 

史臣总评

史臣曰:
 
子雅束发登朝,
 
竭诚奉国,
 
广陈封建,
 
深中机宜,
 
详辨刑名,
 
该核政体。
 
虽文惭华婉,
 
而理归切要。
 
游目西京,
 
望贾谊而非远。
 
眷言东国,
 
顾郎顗而有馀。
 
逮元康之间,
 
贼臣专命,
 
举朝战栗,
 
苟避菹醢。
 
颂以此时,
 
忠鲠不挠,
 
哭张公之非罪,
 
拒赵王之妄锡,
 
虽古遗直,
 
何以尚兹。
 
至于缘其私议,
 
不平刘友,
 
异夫憎而知善,
 
举不避仇者欤。
 
李重言因革之理,
 
驳田产之制,
 
词惬事当,
 
盖亹亹可观。
 
及锐志铨衡,
 
留心隐逸,
 
濬冲期之识会,
 
岂虚也哉。
 
 
赞曰:
 
刘颂刚直,
 
义形于词。
 
自下摩上,
 
彼实有之。
 
李重清雅,
 
志乃无私。
 
推贤拔滞,
 
嘉言在兹。
 
懋哉两哲,
 
邦家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