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第二十五章 - 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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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 第二十五章

文白对照

老子

阐述道为天地本源,揭示道、天、地、人四者关系及效法自然的终极法则

道与自然的法则

混成,
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 
先天地生。
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听不到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体, 
寂静而空虚, 
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永不停息, 
而不殆,
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 
可以为
可以作为万物的根本。 
吾不知其名,
我不知道它的名字, 
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
所以勉强把它叫做“道”, 
大。
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 
曰逝,
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 
曰远,
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 
远曰
伸展遥远而又返回本原。 
故道大,天大,地大,
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 
有四大,
宇宙间有四大, 
而人居其一焉。
而人居其中之一。 
人法地,
人取法地, 
地法天,
地取法天, 
天法道,
天取法“道”, 
而道纯任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