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第三十六章

文白对照

老子

阐述物极必反之理,柔弱胜刚强,治国用兵应隐晦行事。

物极必反之理

将欲之,

想要收敛它, 

必固张之;

必先扩张它, 

将欲弱之,

想要削弱它, 

必固强之;

必先加强它, 

将欲废之,

想要废去它, 

兴之;

必先抬举它, 

将欲之,

想要夺取它, 

必固之。

必先给予它。 

是谓微明

这就叫做虽然微妙而又显明, 

柔弱胜刚强。

柔弱战胜刚强。 

鱼不可于渊,

鱼的生存不可以脱离池渊, 

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国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向人炫耀,不能轻易用来吓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