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第七十四章

文白对照

老子

老子论述民众不惧死亡时,统治者用死刑威慑无效,滥用刑罚反伤自身之理。

刑杀之道

民不畏死,

人民不畏惧死亡, 

奈何以死惧之。

为什么用死来吓唬他们呢? 

若使民常畏死,

假如人民真的畏惧死亡的话, 

为奇者,

对于为非作歹的人, 

吾得而杀之,

我们就把他抓来杀掉。 

孰敢?

谁还敢为非作歹? 

常有司杀者杀。

经常有专管杀人的人去执行杀人的任务, 

代司杀者杀,

代替专管杀人的人去杀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 

是谓代大匠

那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的人, 

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指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