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六
礼仪六
建中至贞元年间争议
建中元年三月,
建中元年三月,
礼仪使上言“东都太庙阙木主,
礼仪使上言:“东都太庙阙木主,
请造以祔”初,
请造以祔。”初,
武后于东都立高祖、太宗、高宗三庙。
武后于东 都立高祖、太宗、高宗三庙。
至中宗已后,
至中宗已后,
两京太庙,
两京太庙,
四时并飨。
四时并飨。
至德乱后,
至德乱后,
木主多亡缺未祔。
木主 多亡缺未祔。
于是议者纷然,
于是议者纷然,
而大旨有三“其一曰,
而大旨有三:“其一曰,
必存其庙,
必存其庙,
遍立群主,
遍立群主,
时飨之。
时飨 之。
其二曰,
其二曰,
建庙立主,
建庙立主,
存而不祭,
存而不祭,
若皇舆时巡,
若皇舆时巡,
则就飨焉。
则就飨焉。
其三曰,
其三曰,
存其庙,
存其庙,
瘗其主,
瘗 其主,
驾或东幸,
驾或东幸,
则饰斋车奉京师群庙之主以往。
则饰斋车奉京师群庙之主以往。
议者皆不决而罢。
议者皆不决而罢。
贞元十五年四月,
贞元十五年四月,
膳部郎中归崇敬上疏“东都太庙,
膳部郎中归崇敬上疏:“东都太庙,
不合置木主。
不合置木主。
谨按典礼。
谨按典礼。
虞主用桑,
虞主用桑,
练主用栗,
练主用栗,
重作栗主,
重作栗主,
则埋桑主。
则埋桑主。
所以神无二主,
所以神无二主,
犹天无二日,
犹天无二日,
土无二王也。
土无二 王也。
今东都太庙,
今东都太庙,
是则天皇后所建,
是则天皇后所建,
以置武氏木主。
以置武氏木主。
中宗去其主而存其庙,
中宗去其主而存其庙,
盖将以备行幸迁都之所也。
盖将 以备行幸迁都之所也。
且殷人屡迁,
且殷人屡迁,
前八后五,
前八后五,
前后迁都一十三度,
前后迁都一十三度,
不可每都而别立神主也。
不可每都而别 立神主也。
议者或云:
议者或云:
东都神主,
‘东都神主,
已曾虔奉而礼之,
已曾虔奉而礼之,
岂可以一朝废之乎。
岂可以一朝废之乎?
且虞祭则立桑主而虔祀,
’且虞 祭则立桑主而虔祀,
练祭则立栗主而埋桑主,
练祭则立栗主而埋桑主,
岂桑主不曾虔祀,
岂桑主不曾虔祀,
而乃埋之。
而乃埋之?
又所阙之主,
又所阙 之主,
不可更作,
不可更作,
作之不时,
作之不时,
非礼也”
非礼也。”
长庆奏议与王彦威论礼
长庆元年二月,
长庆元年二月,
分司官库部员外郎李渤奏“太微宫神主,
分司官库部员外郎李渤奏:“太微宫神主,
请归祔太庙”敕付东都留守郑絪商量闻奏。
请归祔太庙。”敕 付东都留守郑絪商量闻奏。
絪奏云“臣谨详三代典礼,
‘絪奏云:“臣谨详三代典礼,
上稽高祖、太宗之制度,
上稽高祖、太宗之制度,
未尝有并建两朝、并飨二主之礼。
未尝有并建两朝、并飨二主之礼。
天授之际,
天授之际,
祀典变革。
祀典变革。
中宗初复旧物,
中宗初复旧物,
未暇详考典章,
未暇详考 典章,
遂于洛阳创宗庙。
遂于洛阳创宗庙。
是行迁都之制,
是行迁都之制,
实非建国之仪。
实非建国之仪。
及西归上都,
及西归上都,
因循未废。
因循未废。
德宗嗣统,
德宗嗣统,
坠典克修,
坠典克修,
东都九庙,
东都九庙,
不复告飨。
不复告飨。
谨按《礼记》,
谨按《礼记》,
仲尼答曾子问曰:
仲尼答曾子问曰:
天无二日,
‘天无二日,
土无二王,
土无二王,
尝、禘、郊、社,
尝、禘、郊、社,
尊无二上。
尊无二上。
所以明二主之非礼也。
’所以明二主之非礼也。
陛下接千载之大统,
陛 下接千载之大统,
扬累圣之耿光,
扬累圣之耿光,
宪章先王,
宪章先王,
垂法后嗣。
垂法后嗣。
况宗庙之礼,
况宗庙之礼,
至尊至重,
至尊至重,
违经黩祀,
违经黩祀,
时谓不钦。
时谓不钦。
特望择三代令典,
特望择三代令典,
守高祖、太宗之宪度,
守高祖、太宗之宪度,
鉴神龙权宜之制,
鉴神龙权宜之制,
遵建中矫正之礼,
遵建中矫正之礼,
依经复古,
依经复古,
允属圣明。
允属圣明。
伏以太微宫光皇帝三代、睿宗圣文孝武皇帝神主,
伏以太微宫光皇帝三代、睿宗圣文孝武皇 帝神主,
参考经义,
参考经义,
不合祔飨。
不合祔飨。
至于迁置神主之礼,
至于迁置神主之礼,
三代以降,
三代以降,
经无明文。
经无明文。
伏望委中书门下与公卿礼官质正详定”敕付所司。
伏望委 中书门下与公卿礼官质正详定。”敕付所司。
太常博士王彦威等奏议曰:
太常博士王彦威等奏议曰:
谨按国初故事,
谨按国初故事,
无两都并建宗庙、并行飨祭之礼。
无两都并建宗庙、并行飨祭之礼。
伏寻《周书》、《召诰》、《洛诰》之说,
伏寻《周书》、《召诰》、 《洛诰》之说,
实有祭告丰庙、洛庙之文,
实有祭告丰庙、洛庙之文,
是则周人两都并建宗祧,
是则周人两都并建宗祧,
至则告飨。
至则告飨。
然则两都皆祭祖考,
然 则两都皆祭祖考,
礼祀并兴。
礼祀并兴。
自神龙复辟,
自神龙复辟,
中宗嗣位,
中宗嗣位,
庙既偕作,
庙既偕作,
飨亦并行。
飨亦并行。
天宝末,
天宝 末,
两都倾陷,
两都倾陷,
神主亡失。
神主亡失。
肃宗既复旧物,
肃宗既复旧物,
但建庙作主于上都。
但建庙作主于上都。
其东都神主,
其东都神主,
大历中始于人间得之,
大历 中始于人间得之,
遂寓于太微宫,
遂寓于太微宫,
不复祔飨。
不复祔飨。
臣等谨按经传,
臣等谨按经传,
王者之制,
王者之制,
凡建居室,
凡建居室,
宗庙为先,
宗庙为先,
庙必有主,
庙必有主,
主必在庙。
主必在庙。
是则立庙两都,
是则 立庙两都,
盖行古之道,
盖行古之道,
主必在庙,
主必在庙,
实依礼经。
实依礼经。
今谨参详,
今谨参详,
理合升祔。
理合升祔。
谨按光皇帝是追王,
谨按光皇帝 是追王,
高宗、中宗、睿宗是祧庙之主,
高宗、中宗、睿宗是祧庙之主,
其神主合藏于太庙从西第一夹室。
其神主合藏于太庙从西第一夹室。
景皇帝是始封不迁之祖,
景皇帝 是始封不迁之祖,
其神主合藏于太庙从西第一室。
其神主合藏于太庙从西第一室。
高祖、太宗、玄宗、肃宗、代宗是创业有功亲庙之祖。
高祖、太宗、玄宗、肃宗、代宗 是创业有功亲庙之祖。
伏准《江都集礼》:
伏准《江都集礼》:
正庙之主,
‘正庙之主,
藏于太室之中。
藏于太室之中。
《礼记》:
’《礼记》:
君庙之主,
‘君庙之主,
有故则聚而藏诸祖庙。
有故则聚而藏诸祖庙。
伏以德宗之下,
’伏以德宗之下,
神主未作,
神主未作,
代宗之上,
代宗之上,
后主先亡,
后主 先亡,
若归本室,
若归本室,
有虚神主。
有虚神主。
事虽可据,
事虽可据,
理或未安。
理或未安。
今高祖已下神主,
今高祖已下神主,
并合藏于太祖之庙,
并合藏于太 祖之庙,
依旧准故事不飨。
依旧准故事不飨。
如陛下肆觐东后,
如陛下肆觐东后,
移幸洛阳,
移幸洛阳,
自非祧主,
自非祧主,
合归本室。
合归本室。
其馀阙主,
其 余阙主,
又当特作,
又当特作,
而祔飨时祭、禘、祫如仪。
而祔飨时祭、禘、祫如仪。
臣又按国家追王故事,
臣又按国家追王故事,
太祖之上,
太祖之上,
又有德明、兴圣、懿祖别庙。
又有德明、兴圣、懿祖别庙。
今光皇帝神主,
今光皇帝神主,
即懿祖也。
即懿祖也。
伏缘东都先无前件庙宇,
伏缘东都先无前件庙宇,
光皇帝神主今请权祔于太庙夹室,
光皇帝神主今请权祔于太庙夹室,
居元皇帝之上。
居元皇帝之上。
如驾在东都,
如驾在东都,
即请准上都式营建别庙,
即请准上都式营建 别庙,
作德明、兴圣、献祖神主,
作德明、兴圣、献祖神主,
备礼升祔。
备礼升祔。
又于太庙夹室奉迎光皇帝神主归别庙第四室,
又于太庙夹室奉迎光皇帝神主归别庙 第四室,
禘、祫如仪。
禘、祫如仪。
或问曰“礼,
或问曰:“礼,
作栗主,
作栗主,
瘗桑主。
瘗桑主。
汉、魏并有瘗桑之议,
汉、魏并有瘗桑之议,
大历中亦瘗孝敬皇帝神主,
大历中亦瘗孝敬皇帝 神主,
今祔而不瘗,
今祔而不瘗,
如之何”答曰“作主依神,
如之何?”答曰:“作主依神,
理无可埋,
理无可埋,
汉魏瘗藏,
汉魏瘗藏,
事非允惬。
事非允 惬。
孝敬尊非正统,
孝敬尊非正统,
庙废而主独存,
庙废而主独存,
从而瘗藏,
从而瘗藏,
为叶情理”
为叶情理。”
又问“古者巡狩,
又问:“古者巡狩,
必载迁主,
必载迁主,
今东都主又祔于庙”答曰“古者师行以迁主,
今东都主又祔于庙。”答曰:“古者师行以迁 主,
无则主命,
无则主命,
自非迁祖之主,
自非迁祖之主,
别无出庙之文。
别无出庙之文。
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
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
则两都宗庙,
则两都 宗庙,
各宜有主”
各宜有主。”
又问曰“古者作主,
又问曰:“古者作主,
必因虞、练,
必因虞、练,
若主必归祔,
若主必归祔,
则室不可虚,
则室不可虚,
则当补已亡之主,
则当补已亡之 主,
创当祔之主。
创当祔之主。
礼经无说,
礼经无说,
如之何”答曰“虞、练作主,
如之何?”答曰:“虞、练作主,
礼之正也。
礼之正也。
非时作主,
非时作 主,
事之权也。
事之权也。
王者遭时为法,
王者遭时为法,
因事制宜,
因事制宜,
苟无其常,
苟无其常,
则思其变。
则思其变。
如驾或东幸,
如驾或东幸,
庙仍虚主,
庙 仍虚主,
即准肃宗广德二年上都作主故事,
即准肃宗广德二年上都作主故事,
特作阙主而祔。
特作阙主而祔。
盖主不可阙,
盖主不可阙,
故礼贵从宜,
故礼贵从 宜,
《春秋》之义,
《春秋》之义,
变而正之者”臣伏思祖宗之主,
变而正之者。”臣伏思祖宗之主,
神灵所凭,
神灵所凭,
寓于太微,
寓于太微,
不入宗庙,
不入 宗庙,
据经复本,
据经复本,
允属圣明。
允属圣明。
至是下尚书省集议,
至是下尚书省集议,
而郎吏所议,
而郎吏所议,
与彦威多同。
与彦威多同。
丞郎则各执所见,
丞郎则各执所见,
或曰“神主合藏于太微宫”,
或曰“神主 合藏于太微宫;”
或云“并合埋瘗”,
或云“并合埋瘗”;
或云“阙主当作”,
或云“阙主当作”;
或云“舆驾东幸,
或云“舆驾东幸,
即载上都神主而东”。
即载 上都神主而东”。
咸以意言,
咸以意言,
不本经据。
不本经据。
竟以纷议不定,
竟以纷议不定,
遂不举行。
遂不举行。
会昌修庙与段瑰驳议
会昌五年八月,
会昌五年八月,
中书门下奏“东都太庙九室神主,
中书门下奏:“东都太庙九室神主,
共二十六座,
共二十六座,
自禄山叛后,
自禄山叛后,
取太庙为军营,
取太庙为军营,
神主弃于街巷,
神主弃于街巷,
所司潜收聚,
所司潜收聚,
见在太微宫内新造小屋之内。
见在太微宫内新造小屋之内。
其太庙屋室并在,
其太庙 屋室并在,
可以修崇。
可以修崇。
大和中,
大和中,
太常博士议,
太常博士议,
以为东都不合置神主,
以为东都不合置神主,
车驾东幸,
车驾东幸,
即载主而行。
即 载主而行。
至今因循,
至今因循,
尚未修建。
尚未修建。
望令尚书省集公卿及礼官、学官详议。
望令尚书省集公卿及礼官、学官详议。
如不要更置,
如不要更 置,
须有收藏去处。
须有收藏去处。
如合置,
如合置,
望以所拆大寺材木修建。
望以所拆大寺材木修建。
既是宗室官居守,
既是宗室官居守,
便望令充修东都太庙使,
便望令充 修东都太庙使,
勾当修缮”奉敕宜依。
勾当修缮。”奉敕宜依。
六年三月,
六年三月,
太常博士郑路等奏“东都太微宫神主二十座,
太常博士郑路等奏:“东都太微宫神主二十座,
去年二月二十九日礼院分析闻奏讫。
去年二月二十九日 礼院分析闻奏讫。
伏奉今月七日敕,
伏奉今月七日敕,
此礼至重,
‘此礼至重,
须遵典故,
须遵典故,
宜令礼官、学官同议闻奏者。
宜令礼官、学官同议 闻奏’者。
臣今与学官等详议讫,
臣今与学官等详议讫,
谨具分析如后:
谨具分析如后:
献祖宣皇帝、宣庄皇后、懿祖光皇帝、光懿皇后、文德皇后、高宗天皇大帝、则天皇后、中宗大圣大昭孝皇帝、和思皇后、昭成皇后、孝敬皇帝、地敬哀皇后已前十二座,
献祖宣皇帝、宣庄皇后、懿祖光 皇帝、光懿皇后、文德皇后、高宗天皇大帝、则天皇后、中宗大圣大昭孝皇帝、和 思皇后、昭成皇后、孝敬皇帝、地敬哀皇后已前十二座,
亲尽迭毁,
亲尽迭毁,
宜迁诸太庙,
宜迁诸太庙,
祔于兴圣庙。
祔于兴圣庙。
禘祫之岁,
禘祫之岁,
乃一祭之。
乃一祭之。
东都无兴圣庙可祔,
东都无兴圣庙可祔,
伏请且权藏于太庙夹室。
伏请且权藏于太庙夹室。
未题神主十四座,
未题神主十四座,
前件神主既无题号之文,
前件神主既无题号之文,
难伸祝告之礼。
难伸祝告之礼。
今与礼官等商量,
今与礼官等商量,
伏请告迁之日,
伏请 告迁之日,
但瘗于旧太微宫内空闲之地。
但瘗于旧太微宫内空闲之地。
恭酌事理,
恭酌事理,
庶协从宜”制可。
庶协从宜。”制可。
太常博士段瑰等三十九人奏议曰:
太常博士段瑰等三十九人奏议曰:
礼之所立,
礼之所立,
本于诚敬。
本于诚敬;
庙之所设,
庙之所设,
实在尊严。
实在尊严。
既曰荐诚,
既曰荐诚,
则宜统一。
则宜统一。
昔周之东西有庙,
昔周之东 西有庙,
亦可征其所由。
亦可征其所由。
但缘卜洛之初,
但缘卜洛之初,
既须营建,
既须营建,
又以迁都未决,
又以迁都未决,
因议两留。
因议两留。
酌其事情,
酌 其事情,
匪务于广,
匪务于广,
祭法明矣。
祭法明矣。
伏以东都太庙,
伏以东都太庙,
废已多时,
废已多时,
若议增修,
若议增修,
稍乖前训。
稍乖前训。
何者。
何者?
东都始制寝庙于天后、中宗之朝,
东都始制寝庙于天后、 中宗之朝,
事出一时,
事出一时,
非贞观、开元之法,
非贞观、开元之法,
前后因循不废者,
前后因循不废者,
亦踵镐京之文也。
亦踵镐京之文也。
《记》曰“祭不欲数,
《记》曰:“祭不欲数,
数则烦”天宝之中,
数则烦。”天宝之中,
两京悉为寇陷,
两京悉为寇陷,
西都庙貌如故,
西都庙貌如故,
东都因此散亡。
东 都因此散亡。
是知九庙之灵,
是知九庙之灵,
不欲歆其烦祀也。
不欲歆其烦祀也。
自建中不葺之后,
自建中不葺之后,
弥历岁年。
弥历岁年。
今若庙貌惟新,
今若 庙貌惟新,
即须室别有主。
即须室别有主。
旧主虽在,
旧主虽在,
大半合祧,
大半合祧,
必几筵而存之,
必几筵而存之,
所谓宜祧不祧也。
所谓宜祧不祧也。
孔子曰,
孔子曰,
“当七庙五庙,
“当七庙五庙,
无虚主也”,
无虚主也”,
谓庙不得无主者也。
谓庙不得无主者也。
旧主如有留去,
旧主如有留去,
新庙便合创添。
新庙便 合创添。
谨按《左传》云“祔练作主”又戴圣云“虞而立几筵”如或过时成之,
谨按《左传》云:“祔练作主。”又戴圣云:“虞而立几筵。”如或过时 成之,
便是以凶干吉。
便是以凶干吉。
创添既不典,
创添既不典,
虚庙又非仪。
虚庙又非仪。
考诸礼文,
考诸礼文,
进退无守。
进退无守。
或曰“汉于郡国置宗庙凡百馀所,
或曰“汉于郡国置宗庙凡百余所,
今止东西立庙,
今止东西立庙,
有何不安”者。
有何不安”者。
当汉氏承秦焚烧之馀,
当汉氏承秦 焚烧之余,
不识典故,
不识典故,
至于庙制,
至于庙制,
率意而行。
率意而行。
比及元、成二帝之间,
比及元、成二帝之间,
贡禹、韦玄成等继出,
贡禹、韦玄成 等继出,
果有正论,
果有正论,
竟从毁除。
竟从毁除。
足知汉初不本于礼经,
足知汉初不本于礼经,
又安可程法也。
又安可程法也?
或曰“几筵不得复设,
或曰“几筵 不得复设,
庙寝何妨修营,
庙寝何妨修营,
侯车驾时巡,
侯车驾时巡,
便合于所载之主”者。
便合于所载之主”者。
究其终始,
究其终始,
又得以论之。
又得以 论之。
昨者降敕参详,
昨者降敕参详,
本为欲收旧主,
本为欲收旧主,
主既不立,
主既不立,
庙何可施。
庙何可施?
假令行幸九州。
假令行幸九州;
一一皆立庙乎”愚以为庙不可修,
一一 皆立庙乎”愚以为庙不可修,
主宜藏瘗,
主宜藏瘗,
或就瘗于坎室,
或就瘗于坎室,
或瘗于两阶间,
或瘗于两阶间,
此乃百代常行不易之道也。
此乃百代 常行不易之道也。
其年九月敕“段瑰等详议,
其年九月敕:“段瑰等详议,
东都不可立庙。
东都不可立庙。
李福等别状,
李福等别状,
又有异同。
又有异同。
国家制度,
国家制 度,
须合典礼,
须合典礼,
证据未一,
证据未一,
则难建立。
则难建立。
宜并令赴都省对议,
宜并令赴都省对议,
须归至当”
须归至当。”
工部尚书薛元赏等议:
工部尚书薛元赏等议:
伏以建中时,
伏以建中时,
公卿奏请修建东都庆庙,
公卿奏请修建东都庆庙,
当时之议,
当时之议,
大旨有三:
大旨有三:
其一曰,
其一曰,
必存其庙,
必存其 庙,
备立其主,
备立其主,
时飨之日,
时飨之日,
以他官摄行。
以他官摄行。
二曰,
二曰,
建庙立主,
建庙立主,
存而不祭,
存而不祭,
皇舆时巡,
皇舆时巡,
则就飨焉。
则就飨焉。
三曰,
三曰,
存其庙,
存其庙,
一瘗其主。
一瘗其主。
臣等立其三议,
臣等立其三议,
参酌礼经,
参酌礼经,
理宜存庙,
理宜存庙,
不合置主。
不合 置主。
谨按《礼祭义》曰“建国之神位,
谨按《礼祭义》曰:“建国之神位,
右社稷而左宗庙”《礼记》云“君子将营宫室,
右社稷而左宗庙。”《礼记》云:“君子 将营宫室,
宗庙为先”是知王者建邦设都,
宗庙为先。”是知王者建邦设都,
必先宗庙、社稷。
必先宗庙、社稷。
况周武受命,
况周武受命,
始都于丰,
始都 于丰,
成王相宅,
成王相宅,
又卜于洛,
又卜于洛,
烝祭岁于新邑,
烝祭岁于新邑,
册周公于太室。
册周公于太室。
故《书》曰“戊辰,
故《书》曰:“戊辰,
王在新邑,
王在新邑,
烝祭岁。
烝祭岁。
王入太室祼”成王厥后复立于丰,
王入太室祼。”成王厥后复立于丰,
虽成洛邑,
虽成洛邑,
未尝久处。
未尝久处。
逮于平王,
逮 于平王,
始定东迁。
始定东迁。
则周之丰、镐,
则周之丰、镐,
皆有宗庙明矣。
皆有宗庙明矣。
又按,
又按,
曾子问“庙有二主”,
曾子问“庙有二主”,
夫子对以“天无二日,
夫子对以“天无二日,
土无二王,
土无二王,
尝、禘、郊、社,
尝、禘、郊、社,
尊无二上,
尊无二上,
未知其为礼”者。
未知其为礼”者。
昔齐桓公作二主,
昔齐桓公作二主,
夫子讥之,
夫子讥之,
以为伪主。
以为伪主。
是知二主不可并设,
是知二主不可并设,
亦明矣。
亦明矣。
夫圣王建社以厚本,
夫圣王建社 以厚本,
立庙以尊祖,
立庙以尊祖,
所以京邑必有宗社。
所以京邑必有宗社。
今国家定周、秦之两地,
今国家定周、秦之两地,
为东西之两宅,
为东西之两宅,
辟九衢而立宫阙,
辟九衢而立宫阙,
设百司而严拱卫,
设百司而严拱卫,
取法玄象,
取法玄象,
号为京师。
号为京师。
既严帝宅,
既严帝宅,
难虚神位,
难虚神位,
若无宗庙,
若无宗庙,
何谓皇都。
何谓皇都?
然依人者神,
然依人者神,
在诚者祀,
在诚者祀,
诚非外至,
诚非外至,
必由中出,
必由中出,
理合亲敬,
理合亲敬,
用交神明。
用交神明。
位宜存于两都,
位宜存于两都,
庙可偕立。
庙可偕立;
诚难专于二祭,
诚难专于二祭,
主不并设。
主不并设。
或以《礼》云“七庙五庙无虚主”,
或以《礼》云“七庙五庙无虚主”,
是谓不可无主。
是谓不可无主。
所以天子巡狩,
所以天子巡狩,
亦有所尊,
亦有所尊,
尚饰斋车,
尚饰斋车,
载迁主以行。
载迁主以行。
今若修庙瘗主,
今若修庙瘗主,
同东都太庙,
同东都太庙,
九室皆虚,
九室皆虚,
既违于经,
既违于经,
须征其说。
须征 其说。
臣复探赜礼意,
臣复探赜礼意,
因得尽而论之。
因得尽而论之。
所云“七庙五庙无虚主”,
所云“七庙五庙无虚主”,
是谓见飨之庙不可虚也。
是谓见飨之庙不 可虚也。
今之两都,
今之两都,
虽各有庙,
虽各有庙,
禘祫飨献,
禘祫飨献,
斯皆亲奉于上京,
斯皆亲奉于上京,
神主几筵,
神主几筵,
不可虚陈于东庙。
不可虚陈 于东庙。
且《礼》云“唯圣人为能飨帝,
且《礼》云:“唯圣人为能飨帝,
孝子为能飨亲”昔汉韦玄成议废郡国祀,
孝子为能飨亲。”昔汉韦玄成议废郡国 祀,
亦曰“立庙京师,
亦曰:“立庙京师,
躬亲承事,
躬亲承事,
四海之内,
四海之内,
各以其职来祭”人情礼意,
各以其职来祭。”人情礼意,
如此较然。
如此 较然。
二室既不并居,
二室既不并居,
二庙岂可偕祔。
二庙岂可偕祔?
但所都之国,
但所都之国,
见飨之庙,
见飨之庙,
既无虚室,
既无虚室,
则叶通经议者,
则叶通 经议者,
又欲置主不飨,
又欲置主不飨,
以俟巡幸。
以俟巡幸。
昔鲁作僖公之主,
昔鲁作僖公之主,
不于虞、练之时,
不于虞、练之时,
《春秋》书而讥之。
《春秋》 书而讥之。
合祔之主,
合祔之主,
作非其时,
作非其时,
尚为所讥。
尚为所讥。
今若置不合祔之主,
今若置不合祔之主,
不因时而作,
不因时而作,
违经越礼,
违 经越礼,
莫甚于此。
莫甚于此。
岂有九室合飨之主,
岂有九室合飨之主,
而有置而不飨之文。
而有置而不飨之文?
两庙始创于周公,
两庙始创于周公,
二主获讥于夫子。
二 主获讥于夫子。
自古制作,
自古制作,
皆范周孔,
皆范周孔,
旧典犹在,
旧典犹在,
足可明征。
足可明征。
臣所以言东都庙则合存,
臣所以言东都庙则合 存,
主不合置。
主不合置。
今将修建庙宇,
今将修建庙宇,
诚不亏于典礼。
诚不亏于典礼。
其见在太微宫中六主,
其见在太微宫中六主,
请待东都建修太庙毕,
请待东都建 修太庙毕,
具礼迎置于西夹室,
具礼迎置于西夹室,
閟而不飨,
閟而不飨,
式彰陛下严祀之敬,
式彰陛下严祀之敬,
以明圣朝尊祖之义。
以明圣朝尊祖之义。
吏部郎中郑亚等五人议“据礼院奏,
吏部郎中郑亚等五人议:“据礼院奏,
以为东都太庙既废,
以为东都太庙既废,
不可复修,
不可复修,
见在太微宫神主,
见在太 微宫神主,
请瘗于所寓之地。
请瘗于所寓之地。
有乖经训,
有乖经训,
不敢雷同。
不敢雷同。
臣所以别进议状,
臣所以别进议状,
请修祔主,
请修祔主,
并依典礼,
并依典礼,
兼与建中元年礼仪使颜真卿所奏事同。
兼与建中元年礼仪使颜真卿所奏事同。
臣与公卿等重议,
臣与公卿等重议,
皆以为庙固合修,
皆以为庙固合 修,
主不可瘗,
主不可瘗,
即与臣等别状意同。
即与臣等别状意同。
但众议犹疑东西二庙,
但众议犹疑东西二庙,
各设神主,
各设神主,
恐涉庙有二主之义,
恐涉庙有二 主之义,
请修庙虚室,
请修庙虚室,
以太微宫所寓神主藏于夹室之中。
以太微宫所寓神主藏于夹室之中。
伏以六主神位,
伏以六主神位,
内有不祧之宗,
内有不祧 之宗,
今用迁庙之仪,
今用迁庙之仪,
犹未合礼。
犹未合礼。
臣等犹未敢署众状,
臣等犹未敢署众状,
盖为阙疑”
盖为阙疑。”
太学博士直弘文馆郑遂等七人议曰“夫论国之大事,
太学博士直弘文馆郑遂等七人议曰:“夫论国之大事,
必本乎正而根乎经,
必本乎正而根乎经,
以臻于中道。
以 臻于中道。
圣朝以广孝为先,
圣朝以广孝为先,
以得礼为贵,
以得礼为贵,
而臣下敢不以经对。
而臣下敢不以经对。
三论六故,
三论六故,
已详于前议矣。
已详于 前议矣。
再捧天问,
再捧天问,
而陈乎诸家之说,
而陈乎诸家之说,
求于典训,
求于典训,
考乎大中,
考乎大中,
庙有必修之文,
庙有必修之文,
主无可置之理。
主无 可置之理。
何则。
何则?
正经正史,
正经正史,
两都之庙可征。
两都之庙可征。
《礼》称天子不卜处太庙,
《礼》称‘天子不卜处太庙’,
择日卜建国之地,
‘择 日卜建国之地,
则宗庙可知。
则宗庙可知’。
则废庙之说,
则废庙之说,
恐非所宜废。
恐非所宜废。
谨按《诗》、《书》、《礼》三经及汉朝两史,
谨按《诗》、《书》、 《礼》三经及汉朝两史,
两都并设庙,
两都并设庙,
而载主之制,
而载主之制,
久已行之。
久已行之。
敢不明征而去文饰,
敢不明征而去文饰,
援据经文,
援据经文,
不易前见,
不易前见,
东都太庙,
东都太庙,
合务修崇,
合务修崇,
而旧主当瘗,
而旧主当瘗,
请于太微宫所藏之所。
请于太微宫所藏之所。
皇帝有事于洛,
皇帝有事于洛,
则奉斋车载主以行”
则奉斋车载主以行。”
太常博士顾德章议曰:
太常博士顾德章议曰:
夫礼虽缘情,
夫礼虽缘情,
将明厥要,
将明厥要,
实在得中,
实在得中,
必过礼而求多,
必过礼而求多,
则反亏于诚敬。
则反亏于诚敬。
伏以神龙之际,
伏以神龙 之际,
天命有归,
天命有归,
移武氏庙于长安,
移武氏庙于长安,
即其地而置太庙,
即其地而置太庙,
以至天宝初复,
以至天宝初复,
不为建都。
不为建都。
而设议曰“中宗立庙于东都,
而设议曰:“中宗立庙于东都,
无乖旧典”征其意,
无乖旧典。”征其意,
不亦谬乎。
不亦谬乎?
又曰“东都太庙,
又曰“东都太庙,
至于睿宗、玄宗,
至于睿宗、玄宗,
犹奉而不易”者。
犹奉而不易”者。
盖缘尝所尊奉,
盖缘尝所尊奉,
不敢辄废也。
不敢辄 废也。
今则废已多时,
今则废已多时,
犹循莫举之典也。
犹循莫举之典也。
又曰“虽贞观之始,
又曰“虽贞观之始,
草创未暇,
草创未暇,
岂可谓此事非开元之法”者。
岂可谓此 事非开元之法”者。
谨按定《开元六典敕》曰“听政之暇,
谨按定《开元六典敕》曰:“听政之暇,
错综古今,
错综古今,
法以《周官》,
法以《周 官》,
作为《唐典》。
作为《唐典》。
览其本末,
览其本末,
千载一朝。
千载一朝。
《春秋》谓考古之法也。
《春秋》谓考古之法也。
行之可久,
行之可久,
不曰然欤”此时东都太庙见在,
不曰然欤?”此时东都太庙见在,
《六典》序两都宫阙,
《六典》序两都宫阙,
西都具太庙之位,
西都具太庙之位,
东都则存而不论,
东都则 存而不论,
足明事出一时,
足明事出一时,
又安得曰“开元之法”也。
又安得曰“开元之法”也?
又三代礼乐,
又三代礼乐,
莫盛于周。
莫盛于周。
昨者论议之时,
昨 者论议之时,
便宜细大,
便宜细大,
取法于周,
取法于周,
迁而立庙。
迁而立庙。
今立庙不因迁,
今立庙不因迁,
何美之而不能师之也。
何美之而不能师之 也?
又曰“建国神位,
又曰“建国神位,
右社稷而左宗庙,
右社稷而左宗庙,
君子将营宫室,
君子将营宫室,
宗庙为先”者。
宗庙为先”者。
谨按《六典》,
谨按《六 典》,
永昌中则天以东都为神都。
永昌中则天以东都为神都。
尔后渐加营构,
尔后渐加营构,
营室百司,
营室百司,
于是备矣。
于是备矣。
今之宫室百司,
今之宫室 百司,
乃武氏改命所备也。
乃武氏改命所备也。
上都已建国立宗庙,
上都已建国立宗庙,
不合引言。
不合引言。
又曰“东都洛阳祭孝宣等五帝,
又曰:“东都洛阳祭孝 宣等五帝,
长安祭孝成等三帝”。
长安祭孝成等三帝”。
以此为置庙之例,
以此为置庙之例,
则大非也。
则大非也。
当汉两处有庙,
当汉两处有庙,
所祭之帝各别。
所 祭之帝各别。
今东都建庙作主,
今东都建庙作主,
与上都尽同,
与上都尽同,
概而论之,
概而论之,
失之甚者。
失之甚者。
又曰“今或东洛复太庙,
又曰“今或东 洛复太庙,
有司同日侍祭,
有司同日侍祭,
以此为数,
以此为数,
实所未解”者。
实所未解”者。
谨按天宝三载诏曰“顷四时有事于太庙,
谨按天宝三载诏曰:“顷四 时有事于太庙,
两京同日。
两京同日。
自今已后,
自今已后,
两京各宜别择日”载在祀典,
两京各宜别择日。”载在祀典,
可得而详。
可得而详。
且立庙造主,
且立庙造主,
所以祭神,
所以祭神,
而曰存而勿祀,
而曰存而勿祀,
出自何经。
出自何经?
“当七庙五庙无虚主”,
“当七庙五庙无虚主”,
而欲立虚庙,
而欲 立虚庙,
法于何典。
法于何典?
前称庙貌如故者,
前称庙貌如故者,
即指建中之中,
即指建中之中,
就有而言,
就有而言,
以为国之先也。
以为国之先也。
前以非时不造主者,
前以非时不造主者,
谓见有神主,
谓见有神主,
不得以非时而造也。
不得以非时而造也。
若江左至德之际,
若江左至德之际,
主并散亡,
主并散亡,
不可拘以例也。
不可拘以例也。
或曰“废主之瘗,
或曰“废主之瘗,
请在太微宫”者。
请在太微宫”者。
谨按天宝二年敕曰“古之制礼,
谨按天宝二年敕曰:“古之制 礼,
祭用质明,
祭用质明,
义兼取于尚幽,
义兼取于尚幽,
情实缘于既没。
情实缘于既没。
我圣祖澹然当在,
我圣祖澹然当在,
为道之法,
为道之法,
既殊有尽之期,
既殊 有尽之期,
宜展事生之礼。
宜展事生之礼。
自今已后,
自今已后,
每至圣祖宫有昭告,
每至圣祖宫有昭告,
宜改用卯时”者。
宜改用卯时”者。
今欲以主瘗于宫所,
今欲 以主瘗于宫所,
即与此敕全乖。
即与此敕全乖。
又曰:
又曰:
主不合瘗,
主不合瘗,
请藏夹室”者。
请藏夹室”者。
谨按前代藏主,
谨按前代藏主,
颇有异同。
颇有异同。
至如夹室,
至如夹室,
宜用以序昭穆也。
宜用以序昭穆也。
今庙主俱不中礼,
今庙主俱不中礼,
则无禘祫之文。
则无禘祫之文。
又曰君子将营宫室,
又曰君 子将营宫室,
以宗庙为先,
以宗庙为先,
则建国营宫室而宗庙必设。
则建国营宫室而宗庙必设。
东都既有宫室,
东都既有宫室,
而太庙不合不营。
而太庙不合 不营。
凡以论之,
凡以论之,
其义斯胜。
其义斯胜。
而西周、东汉,
而西周、东汉,
并曰两都,
并曰两都,
其各有宗庙之证,
其各有宗庙之证,
经史昭然,
经史昭 然,
又得以极思于扬榷。
又得以极思于扬榷。
《诗》曰“其绳则直,
《诗》曰:“其绳则直,
缩板以载,
缩板以载,
作庙翼翼”《大雅》“瓜瓞”,
作庙翼翼。”《大雅》 “瓜瓞”,
言丰庙之作也。
言丰庙之作也。
又曰“于穆清庙,
又曰:“于穆清庙,
肃雍显相”洛邑既成,
肃雍显相。”洛邑既成,
以率文王之祀。
以率文王 之祀。
此《诗》言洛之庙也。
此《诗》言洛之庙也。
《书》曰“成王既至洛,
《书》曰:“成王既至洛,
烝祭岁,
烝祭岁,
文王骍牛一”又曰“祼于太室”,
文王骍牛一。” 又曰“裸于太室”,
康王又居丰,
康王又居丰,
“命毕公保厘东郊”岂有无庙而可烝祭,
“命毕公保厘东郊。”岂有无庙而可烝祭,
非都而设保厘。
非都 而设保厘?
则《书》东西之庙也。
则《书》东西之庙也。
逮于后汉卜洛,
逮于后汉卜洛,
西京之庙亦存。
西京之庙亦存。
建武二年,
建武二年,
于洛阳立庙,
于洛 阳立庙,
而成、哀、平三帝祭于西京。
而成、哀、平三帝祭于西京。
一十八年,
一十八年,
亲幸长安,
亲幸长安,
行禘礼,
行禘礼,
当时五室列于洛都,
当时五室列 于洛都,
三帝留于京庙,
三帝留于京庙,
行幸之岁,
行幸之岁,
与合食之期相会,
与合食之期相会,
不奉斋车,
不奉斋车,
又安可以成此礼。
又安可以成此礼?
则知两庙周人成法,
则知两庙周人成法,
载主以行,
载主以行,
汉家通制。
汉家通制。
或以当虚一都之庙为不可,
或以当虚一都之庙为不可,
而引“七庙无虚主”之文。
而引“七庙 无虚主”之文。
《礼》言一都之庙,
《礼》言一都之庙,
室不虚主,
室不虚主,
非为两都各庙而不可虚也。
非为两都各庙而不可虚也。
既联出征之辞,
既联出 征之辞,
更明载主之意,
更明载主之意,
因事而言,
因事而言,
理实相统,
理实相统,
非如诗人更可断章以取义也。
非如诗人更可断章以取义也。
古人求神之所非一,
古人 求神之所非一,
奉神之意无二,
奉神之意无二,
故废桑主,
故废桑主,
重作栗主,
重作栗主,
既事理之,
既事理之,
以明其一也。
以明其一也。
或又引《左氏传》筑郿凡例,
或又引《左氏传》筑郿凡例,
谓“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
谓“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
而立建主之论。
而立建主之论。
按鲁庄公二十八年冬,
按 鲁庄公二十八年冬,
筑郿,
筑郿,
《左传》为筑发凡例,
《左传》为筑发凡例,
《谷梁》讥因薮泽之利,
《谷梁》讥因薮泽之利,
《公羊》称避凶年造邑之嫌。
《公羊》 称避凶年造邑之嫌。
三传异同,
三传异同,
左氏为短。
左氏为短。
何则。
何则?
当春秋二百年间,
当春秋二百年间,
鲁凡城二十四邑,
鲁凡城二十四 邑,
唯郿一邑称筑,
唯郿一邑称筑,
其二十三邑,
其二十三邑,
岂皆有宗庙先君之主乎。
岂皆有宗庙先君之主乎;
执此为建主之端,
执此为建主之端,
又非通论。
又非 通论。
或又曰“废主之瘗,
或又曰:“废主之瘗,
何以在于太微宫所藏之所。
何以在于太微宫所藏之所;
宜舍故依新,
宜舍故依新,
前已列矣”按瘗主之位有三:
前已列矣。” 按瘗主之位有三:
或于北牖之下,
或于北牖之下,
或在西阶之间,
或在西阶之间,
庙之事也。
庙之事也。
其不当立之主,
其不当立之主,
但随其所以瘗之。
但随 其所以瘗之。
夫主瘗乎当立之庙,
夫主瘗乎当立之庙,
斯不然矣。
斯不然矣。
以在所而言,
以在所而言,
则太微宫所藏之所,
则太微宫所藏之所,
与汉之寝园无异。
与 汉之寝园无异。
历代以降,
历代以降,
建一都者多,
建一都者多,
两都者少。
两都者少。
今国家崇东西之宅,
今国家崇东西之宅,
极严奉之典,
极严奉之 典,
而以各庙为疑,
而以各庙为疑,
合以建都故事,
合以建都故事,
以相质正,
以相质正,
即周、汉是也。
即周、汉是也。
今详议所征,
今详议所征,
究其年代,
究其 年代,
率皆一都之时,
率皆一都之时,
岂可以拟议,
岂可以拟议,
亦孰敢献酧于其间。
亦孰敢献酬于其间?
详考经旨,
详考经旨,
古人谋寝必及于庙,
古人谋寝必及 于庙,
未有设寝而不立庙者。
未有设寝而不立庙者。
国家承隋氏之弊,
国家承隋氏之弊,
草创未暇,
草创未暇,
后虽建于垂拱,
后虽建于垂拱,
而事有所合。
而事有 所合。
其后当干戈宁戢之岁,
其后当干戈宁戢之岁,
文物大备之朝,
文物大备之朝,
历于十一圣,
历于十一圣,
不议废之。
不议废之。
岂不以事虽出于一时,
岂不以事虽 出于一时,
庙有合立之理,
庙有合立之理,
而不可一一革也。
而不可一一革也。
今洛都之制,
今洛都之制,
上自宫殿楼观,
上自宫殿楼观,
下及百辟之司,
下及百 辟之司,
与西京无异。
与西京无异。
銮舆之至也,
銮舆之至也,
虽厮役之贱,
虽厮役之贱,
必归其所理也。
必归其所理也。
岂先帝之主,
岂先帝之主,
独无其所安乎。
独 无其所安乎?
时也,
时也,
虞主尚瘗,
虞主尚瘗,
废主宜然。
废主宜然。
或以马融、李舟二人称“寝无伤于偕立,
或以马融、李舟二人称“寝无伤于偕立,
庙不妨于暂虚”,
庙不妨于暂虚”,
是则马融、李舟,
是则马融、李舟,
可法于宣尼矣。
可法于宣尼矣。
以此拟议,
以此拟议,
乖当则深。
乖当则深。
或称“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
或称“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
无曰邑,
无曰邑,
邑曰筑,
邑曰筑,
都曰城”者。
都曰城”者。
谨按春秋二百四十年间,
谨按春秋二 百四十年间,
惟郿一邑称筑。
惟郿一邑称筑。
如城郎、费之类,
如城郎、费之类,
各有所因,
各有所因,
或以他防,
或以他防,
或以自固,
或以自固,
谓之尽有宗庙,
谓之尽有宗庙,
理则极非。
理则极非。
或称“圣主有复古之功,
或称“圣主有复古之功,
简册有考文之美,
简册有考文之美,
五帝不同乐,
五帝不同乐,
三王不同礼,
三王不同礼,
遭时为法,
遭时为法,
因事制宜”。
因事制宜”。
此则必作有为,
此则必作有为,
非有司之事也。
非有司之事也。
如有司之职,
如有司之职,
但合一一据经。
但合一一据经;
变礼从时,
变礼从时,
则须俟明诏也。
则须俟明诏也。
凡不修之证,
凡不修之证,
略有七条:
略有七条:
庙立因迁,
庙立因迁,
一也。
一也;
已废不举,
已废不举,
二也。
二也;
庙不可虚,
庙不可虚,
三也。
三也;
非时不造主,
非时不造主,
四也。
四也;
合载迁主行,
合载迁主行,
五也。
五也;
尊无二上,
尊无二上,
六也。
六也;
《六典》不书,
《六典》不书,
七也。
七也。
谨按文王迁丰立庙,
谨按文王迁丰立庙,
武王迁镐立庙,
武王迁镐立庙,
成王迁洛立庙,
成王迁洛立庙,
今东都不因迁而欲立庙,
今东都不因迁而欲立庙,
是违因迁立庙也。
是违 因迁立庙也。
谨按《礼记》曰“凡祭,
谨按《礼记》曰:“凡祭,
有其废之,
有其废之,
莫敢举也。
莫敢举也。
有其举之,
有其举之,
莫敢废也”今东都太庙,
莫敢废 也。”今东都太庙,
废已八朝,
废已八朝,
若果立之,
若果立之,
是违已废不举也。
是违已废不举也。
谨按《礼记》曰“当七庙五庙无虚主”今欲立虚庙,
谨按《礼记》曰: “当七庙五庙无虚主。”今欲立虚庙,
是违庙不可虚也。
是违庙不可虚也。
谨按《左传》“丁丑,
谨按《左传》:“丁丑,
作僖公主。
作僖公主。
书不时也”《记》又曰“过时不祭,
书不时也。”《记》又曰:“过时不祭,
礼也”合礼之祭,
礼也。”合礼之祭,
过时犹废,
过时犹废,
非礼之主,
非礼之主,
可以作乎。
可以作乎?
今欲非时作主,
今欲非时作主,
是违非时不作主也。
是违非时不作主也。
谨按《曾子问》“古者师行以迁庙主行乎。
谨按《曾子问》:“古 者师行以迁庙主行乎?
孔子曰:
孔子曰:
天子巡狩,
天子巡狩,
必以迁庙主行,
必以迁庙主行,
载于斋车,
载于斋车,
言必有尊也。
言必有尊也。
今也取七庙之主以行,
今也取七庙之主以行,
则失之矣”皇氏云“迁庙主者,
则失之矣。”皇氏云:“迁庙主者,
载迁一室之主也”今欲载群庙之主以行,
载迁一室之主也。”今 欲载群庙之主以行,
是违载迁之主也。
是违载迁之主也。
谨按《礼记》曰“天无二日,
谨按《礼记》曰:“天无二日,
土无二王。
土无二王。
尝、禘、郊、社,
尝、禘、郊、社,
尊无二上也”今欲两都建庙作主,
尊无二上也。”今欲两都建庙作主,
是违尊无二上也。
是违尊无二上也。
谨按《六典》序两都宫阙及庙宇,
谨按《六 典》序两都宫阙及庙宇,
此时东都有庙不载,
此时东都有庙不载,
是违《六典》不书也。
是违《六典》不书也。
遍考书传,
遍考书传,
并不合修。
并 不合修。
浸以武德、贞观之中,
浸以武德、贞观之中,
作法垂范之日,
作法垂范之日,
文物大备,
文物大备,
儒彦毕臻,
儒彦毕臻,
若可修营,
若可修营,
不应议不及矣。
不应议不及矣。
《记》曰:
《记》曰:
乐由天作,
乐由天作,
礼以地制。
礼以地制。
天之体,
天之体,
动也。
动也。
地之体,
地之体,
止也”此明乐可作,
止也。” 此明乐可作,
礼难变也。
礼难变也。
伏惟陛下诚明载物,
伏惟陛下诚明载物,
庄敬御天,
庄敬御天,
孝方切于祖宗,
孝方切于祖宗,
事乃求于根本。
事乃求于 根本。
再令集议,
再令集议,
俾定所长。
俾定所长。
臣实职司,
臣实职司,
敢不条白以对。
敢不条白以对。
德章又有上中书门下及礼院详议两状,
德章又有上中书门下及礼院详议两状,
并同载于后。
并同载于后。
其一曰:
其一曰:
伏见八月六日敕,
伏见八月六日敕,
欲修东都太庙,
欲修东都太庙,
令会议事。
令会议事。
此时已有议状,
此时已有议状,
准礼不合更修。
准礼不合更修。
尚书丞郎已下三十八人,
尚书丞郎已下三十八人,
皆同署状。
皆同署状。
德章官在礼寺,
德章官在礼寺,
实忝司存,
实忝司存,
当圣上严禋敬事之时,
当圣上严禋敬事之 时,
会相公尚古黜华之日,
会相公尚古黜华之日,
脱国之祀典,
脱国之祀典,
有乖礼文,
有乖礼文,
岂唯受责于旷官,
岂唯受责于旷官,
窃惧贻耻于明代。
窃惧贻耻于 明代。
所以勤勤恳恳,
所以勤勤恳恳,
将不言而又言也。
将不言而又言也。
昨者异同之意,
昨者异同之意,
尽可指陈。
尽可指陈。
一则以有都之名,
一则以有都之名,
便合立庙。
便合立庙;
次同欲崇修庙宇,
次同欲崇修庙宇,
以候时巡。
以 候时巡。
殊不知庙不合虚,
殊不知庙不合虚,
主惟载一也。
主惟载一也。
谨按贞观九年诏曰“太原之地,
谨按贞观九年诏曰:“太原之地,
肇基王业,
肇基王 业,
事均丰、沛,
事均丰、沛,
义等宛、谯,
义等宛、谯,
约礼而言,
约礼而言,
须议立庙”时秘书监颜师古议曰“臣傍观祭典,
须议立庙。”时秘书监颜师古议曰: “臣傍观祭典,
遍考礼经,
遍考礼经,
宗庙皆在京师,
宗庙皆在京师,
不于下土别置。
不于下土别置。
昔周之丰、镐,
昔周之丰、镐,
实为迁都,
实为迁 都,
乃是因事便营,
乃是因事便营,
非云一时别立”太宗许其奏,
非云一时别立。”太宗许其奏,
即日而停。
即日而停。
由是而言,
由是而言,
太原岂无都号,
太原岂 无都号,
太原尔时犹废,
太原尔时犹废,
东都不立可知。
东都不立可知。
且庙室惟新,
且庙室惟新,
即须有主,
即须有主,
主既藏瘗,
主既藏瘗,
非虚而何。
非虚 而何?
是有都立庙之言,
是有都立庙之言,
不攻而自破矣。
不攻而自破矣。
又按《曾子问》曰“古者师行,
又按《曾子问》曰:“古者师行,
必以迁庙主行乎。
必以迁 庙主行乎?
孔子曰:
孔子曰:
天子巡狩,
天子巡狩,
必以迁庙主行,
必以迁庙主行,
载于斋车,
载于斋车,
言必有尊也。
言必有尊也。
今也取七庙之主以行,
今也取七 庙之主以行,
则失矣”皇氏云“迁庙主者,
则失矣。”皇氏云:“迁庙主者,
惟载新迁一室之主也”未祧之主,
惟载新迁一室之主也。”未祧之主,
无载行之文。
无载行之文。
假使候时巡,
假使候时巡,
自可修营一室,
自可修营一室,
议构九室,
议构九室,
有何依凭。
有何依凭?
夫宗庙,
夫宗庙,
尊事也,
尊事也,
重事也,
重事也,
至尊至重,
至尊至重,
安得以疑文定论。
安得以疑文定论。
言苟不经,
言苟不经,
则为擅议。
则为擅议。
近者敕旨,
近者敕旨,
凡以议事,
凡以议事,
皆须一一据经。
皆须一一据经。
若无经文,
若无经文,
任以史证。
任以史证。
如或经史皆不据者,
如或经史皆不据者,
不得率意而言。
不得率意而言。
则立庙东都,
则立庙东都,
正经史无据,
正经史无据,
果从臆说,
果从臆说,
无乃前后相违也。
无乃前后相违也。
《书》曰“三人占,
《书》曰: “三人占,
则从二人之言”会议者四十八人,
则从二人之言。”会议者四十八人,
所同者六七人耳,
所同者六七人耳,
比夫二三之喻,
比夫二三之喻,
又何其多也。
又何其多也!
夫尧、舜之为帝,
夫尧、舜之为帝,
迄今称咏之者,
迄今称咏之者,
非有他术异智者也,
非有他术异智者也,
以其有贤臣辅翼,
以其有贤臣辅 翼,
能顺考古道也。
能顺考古道也。
故尧之书曰“若稽古帝尧”《孔氏传》曰“能顺考古道”传说佐殷之君,
故尧之书曰“若稽古帝尧。”《孔氏传》曰:“能顺考古道。” 传说佐殷之君,
亦曰“事不师古,
亦曰“事不师古,
匪说攸闻”考之古道既如前,
匪说攸闻。”考之古道既如前,
验以国章又如此,
验以国章又如此,
将求典实,
将求典实,
无以易诸。
无以易诸。
伏希必本正经,
伏希必本正经,
稍抑浮议,
稍抑浮议,
踵皋、夔之古道,
踵皋、夔之古道,
法周、孔之遗文,
法周、孔之遗 文,
则天下守贞之儒,
则天下守贞之儒,
实所幸甚。
实所幸甚。
其馀已具前议。
其余已具前议。
其二曰:
其二曰:
夫宗庙之设,
夫宗庙之设,
主于诚敬,
主于诚敬,
旋观典礼,
旋观典礼,
贰则非诚。
贰则非诚。
是以匪因迁都,
是以匪因迁都,
则不别立庙宇。
则不别立庙宇。
《记》曰“天无二日,
《记》曰:“天无二日,
土无二王,
土无二王,
尝、禘、郊、社,
尝、禘、郊、社,
尊无二上”又曰“凡祭,
尊无二上。”又曰:“凡祭,
有其废之,
有其废之,
莫敢举也。
莫敢举也。
有其举之,
有其举之,
莫敢废也”则东都太庙,
莫敢废也。”则东都太庙,
废已多时,
废已多时,
若议增修,
若议增修,
稍违前志。
稍违前志。
何者。
何者?
圣历、神龙之际,
圣历、神龙之际,
武后始复明辟,
武后始复明辟,
中宗取其庙易置太庙焉,
中宗取其庙易置太庙焉,
本欲权固人心,
本欲 权固人心,
非经久之制也。
非经久之制也。
伏以所存神主,
伏以所存神主,
既请祧藏,
既请祧藏,
今庙室惟新,
今庙室惟新,
即须有主。
即须有主。
神主非时不造,
神 主非时不造,
庙寝又无虚议,
庙寝又无虚议,
如修复以俟时巡,
如修复以俟时巡,
惟载一主,
惟载一主,
备在方册,
备在方册,
可得而详。
可得而详。
又引经中义有数等,
又引经中义有数等,
或是弟子之语,
或是弟子之语,
或是他人之言。
或是他人之言。
今庙不可虚,
今庙不可虚,
尊无二上,
尊无二上,
非时不造主,
非时 不造主,
合载一主行,
合载一主行,
皆大圣祖及宣尼亲所发明者,
皆大圣祖及宣尼亲所发明者,
比之常据,
比之常据,
不可同涂。
不可同涂。
又丘明修《春秋》,
又丘明 修《春秋》,
悉以君子定褒贬,
悉以君子定褒贬,
至陈泄以忠获罪,
至陈泄以忠获罪,
晋文以臣召君,
晋文以臣召君,
于此数条,
于此数条,
不复称君子,
不复 称君子,
将评得失,
将评得失,
特以宣尼断之。
特以宣尼断之。
《传》曰“危疑之理,
《传》曰:“危疑之理,
须圣言以明也”或以东都不同他都,
须圣言以明也。”或 以东都不同他都,
地有坛社宫阙,
地有坛社宫阙,
欲议权葺,
欲议权葺,
似是无妨。
似是无妨。
此则酌于意怀,
此则酌于意怀,
非曰经据也。
非曰经据 也。
但以遍讨今古,
但以遍讨今古,
无有坛社立庙之证,
无有坛社立庙之证,
用以为说,
用以为说,
实所未安。
实所未安。
谨按上自殷、周,
谨按上自殷、周,
傍稽故实,
傍稽故实,
除因迁都之外,
除因迁都之外,
无别立庙之文。
无别立庙之文。
宣宗定论与禘祫调整
制曰“自古议礼,
制曰:“自古议礼,
皆酌人情。
皆酌人情。
必稷嗣知几,
必稷嗣知几,
贾生达识,
贾生达识,
方可发挥大政,
方可发挥大政,
润色皇猷,
润色 皇猷,
其他管窥,
其他管窥,
盖不足数。
盖不足数。
公卿之议,
公卿之议,
实可施行,
实可施行,
德章所陈,
德章所陈,
最为浅近,
最为浅近,
岂得苟申独见,
岂得苟 申独见,
妄有异同。
妄有异同?
事贵酌中,
事贵酌中,
理宜从众。
理宜从众。
宜令有司择日修崇太庙,
宜令有司择日修崇太庙,
以留守李石充使勾当”六年三月,
以留守李石充 使勾当。”六年三月,
择日既定,
择日既定,
礼官既行,
礼官既行,
旋以武宗登遐,
旋以武宗登遐,
其事遂寝。
其事遂寝。
宣宗即位,
宣宗即位,
竟迎太微宫神主祔东都太庙,
竟迎太微宫神主祔东都太庙,
禘祫之礼,
禘祫之礼,
尽出神主合食于太祖之前。
尽出神主合食于太祖之前。
《贞观礼》,
《贞观礼》,
祫享,
祫享,
功臣配享于庙庭,
功臣配享于庙庭,
禘享则不配。
禘享则不配。
当时令文,
当时令文,
祫禘之日,
祫禘之日,
功臣并得配享。
功 臣并得配享。
贞观十六年,
贞观十六年,
将行禘祭,
将行禘祭,
有司请集礼官学士等议,
有司请集礼官学士等议,
太常卿韦挺等一十八人议曰“古之王者,
太常卿韦挺等一十 八人议曰:“古之王者,
富有四海,
富有四海,
而不朝夕上膳于宗庙者,
而不朝夕上膳于宗庙者,
患其礼过也。
患其礼过也。
故曰:
故曰:
春秋祭祀,
‘春秋祭祀,
以时思之。
以时思之。
至于臣有大功享禄,
’至于臣有大功享禄,
其后孝子率礼,
其后孝子率礼,
洁粢丰盛,
洁粢丰盛,
礼、祀、烝、尝,
礼、祀、 烝、尝,
四时不辍,
四时不辍,
国家大祫,
国家大祫,
又得配焉。
又得配焉。
所以昭明其勋,
所以昭明其勋,
尊显其德,
尊显其德,
以劝嗣臣也。
以劝嗣臣也。
其禘及时享,
其禘及时享,
功臣皆不应预。
功臣皆不应预。
故周礼六功之官,
故周礼六功之官,
皆配大烝而已。
皆配大烝而已。
先儒皆取大烝为祫祭。
先儒皆取大烝为祫 祭。
高堂隆、庾蔚之等多遵郑学,
高堂隆、庾蔚之等多遵郑学,
未有将为时享。
未有将为时享。
又汉、魏祫祀,
又汉、魏祫祀,
皆在十月,
皆在十月,
晋朝礼官,
晋朝 礼官,
欲用孟秋殷祭,
欲用孟秋殷祭,
左仆射孔安国启弹,
左仆射孔安国启弹,
坐免者不一。
坐免者不一。
梁初误禘功臣,
梁初误禘功臣,
左丞何佟之驳议,
左丞何佟 之驳议,
武帝允而依行。
武帝允而依行。
降洎周、齐,
降洎周、齐,
俱遵此礼。
俱遵此礼。
窃以五年再殷,
窃以五年再殷,
合诸天道,
合诸天道,
一大一小,
一大 一小,
通人雅论,
通人雅论,
小则人臣不预,
小则人臣不预,
大则兼及功臣。
大则兼及功臣。
今礼禘无功臣,
今礼禘无功臣,
诚谓礼不可易”乃诏改令从礼。
诚谓礼不可易。” 乃诏改令从礼。
至开元中改修礼,
至开元中改修礼,
复令禘祫俱以功臣配飨焉。
复令禘祫俱以功臣配飨焉。
高宗上元三年十月,
高宗上元三年十月,
将祫享于太庙。
将祫享于太庙。
时议者以《礼纬》“三年一祫,
时议者以《礼纬》“三年一祫,
五年一禘”《公羊传》云“五年而再殷祭”,
五年一禘” 《公羊传》云“五年而再殷祭”,
议交互莫能断决。
议交互莫能断决。
太学博士史璨等议曰“按《礼记正义》引郑玄《禘祫志》云:
太学博士史璨等议曰:“按 《礼记正义》引郑玄《禘祫志》云:
《春秋》:
‘《春秋》:
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薨。
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薨。
文公二年八月丁卯,
文公二 年八月丁卯,
大享于太庙。
大享于太庙。
《公羊传》云:
《公羊传》云:
大享者何。
大享者何?
祫也。
祫也。
是三年丧毕,
’是三年丧毕,
新君二年当祫,
新君 二年当祫,
明年当禘于群庙。
明年当禘于群庙。
僖公、宣公八年皆有禘,
僖公、宣公八年皆有禘,
则后禘去前禘五年。
则后禘去前禘五年。
以此定之,
以此定 之,
则新君二年祫,
则新君二年祫,
三年禘。
三年禘。
自尔已后,
自尔已后,
五年而再殷祭,
五年而再殷祭,
则六年当祫,
则六年当祫,
八年当禘。
八年当禘。
又昭公十年,
又昭公十年,
齐归薨,
齐归薨,
至十三年丧毕当祫,
至十三年丧毕当祫,
为平丘之会,
为平丘之会,
冬,
冬,
公如晋。
公如晋。
至十四年祫,
至十四年祫,
十五年禘《传》云有事于武宫是也。
十五年禘《传》云‘有事于武宫’是也。
至十八年祫,
至十八年祫,
二十年禘。
二十年禘。
二十三年祫,
二十三年祫,
二十五年禘。
二 十五年禘。
昭公二十五年有事于襄宫是也。
昭公二十五年‘有事于襄宫’是也。
如上所云,
如上所云,
则禘已后隔三年祫,
则禘已后隔三年祫,
已后隔二年禘。
已 后隔二年禘。
此则有合礼经,
此则有合礼经,
不违《传》义”自此依璨等议为定。
不违《传》义。”自此依璨等议为定。
开元六年秋,
开元六年秋,
睿宗丧毕,
睿宗丧毕,
祫享于太庙。
祫享于太庙。
自后又相承三年一祫,
自后又相承三年一祫,
五年一禘,
五年一禘,
各自计年,
各自 计年,
不相通数。
不相通数。
至二十七年,
至二十七年,
凡经五禘、七祫。
凡经五禘、七祫。
其年夏禘讫,
其年夏禘讫,
冬又当祫。
冬又当祫。
太常议曰:
太常议 曰:
禘祫二礼,
禘祫二礼,
俱为殷祭,
俱为殷祭,
祫为合食祖庙,
祫为合食祖庙,
禘谓谛序尊卑。
禘谓谛序尊卑。
申先君逮下之慈,
申先君逮下之慈,
成群嗣奉亲之孝,
成群 嗣奉亲之孝,
事异常享,
事异常享,
有时行之。
有时行之。
然而祭不欲数,
然而祭不欲数,
数则黩。
数则黩;
亦不欲疏,
亦不欲疏,
疏则怠。
疏则怠。
故王者法诸天道,
故王者法诸天道,
制祀典焉。
制祀典焉。
烝尝象时,
烝尝象时,
禘祫如闰。
禘祫如闰。
五岁再闰,
五岁再闰,
天道大成,
天道大成,
宗庙法之,
宗庙法 之,
再为殷祭者也。
再为殷祭者也。
谨按《礼记·王制》、《周官·宗伯》,
谨按《礼记·王制》、《周官·宗伯》,
郑玄注解,
郑玄注解,
高堂所议,
高堂所议,
并云“国君嗣位,
并云“国君嗣位,
三年丧毕,
三年丧毕,
祫于太祖。
祫于太祖。
明年禘于群庙。
明年禘于群庙。
自尔已后,
自尔已后,
五年再殷,
五年再殷,
一祫一禘”汉、魏故事,
一 祫一禘。”汉、魏故事,
贞观实录,
贞观实录,
并用此礼。
并用此礼。
又按《礼纬》及《鲁礼禘祫注》云,
又按《礼纬》及《鲁礼禘祫注》云,
三年一祫,
三年一祫,
五年一禘,
五年一禘,
所谓五年而再殷祭也。
所谓五年而再殷祭也。
又按《白虎通》及《五经通义》、许慎《异义》、何休《春秋》、贺循《祭议》,
又按《白虎通》及《五经通义》、许 慎《异义》、何休《春秋》、贺循《祭议》,
并云三年一禘。
并云三年一禘。
何也。
何也?
以为三年一闰,
以为三年一闰,
天道小备,
天道小备,
五年再闰,
五年再闰,
天道大备故也。
天道大备故也。
此则五年再殷,
此则五年再殷,
通计其数,
通计其数,
一祫一禘,
一祫一禘,
迭相乘矣。
迭相 乘矣。
今太庙禘祫,
今太庙禘祫,
各自数年,
各自数年,
两岐俱下,
两岐俱下,
不相通计。
不相通计。
或比年频合,
或比年频合,
或同岁再序,
或同岁再序,
或一禘之后,
或一禘之后,
并为再祫,
并为再祫,
或五年之内,
或五年之内,
骤有三殷。
骤有三殷。
法天象闰之期,
法天象闰之期,
既违其度。
既违其度;
五岁再殷之制,
五岁 再殷之制,
数又不同。
数又不同。
求之礼文,
求之礼文,
颇为乖失。
颇为乖失。
说者或云“禘祫二礼,
说者或云:“禘祫二礼,
大小不侔,
大小不侔,
祭名有殊,
祭名有殊,
年数相舛。
年数相舛。
祫以三纪,
祫以三纪,
抵小而合。
抵小而 合;
禘以五断,
禘以五断,
至十而周。
至十而周。
有兹参差,
有兹参差,
难以通计”窃以三祫五禘之说,
难以通计。”窃以三祫五禘之说,
本出《礼纬》,
本出《礼 纬》,
五岁再殷之数,
五岁再殷之数,
同在其篇,
同在其篇,
会通二文,
会通二文,
非相诡也。
非相诡也。
盖以禘后置祫,
盖以禘后置祫,
二周有半,
二周有半,
举以全数,
举以全数,
谓之三年,
谓之三年,
譬如三年一闰,
譬如三年一闰,
只用三十二月也。
只用三十二月也。
其禘祫异称,
其禘祫异称,
各随四时,
各随四时,
秋冬为祫,
秋冬为祫,
春夏为禘。
春夏为禘。
祭名虽异,
祭名虽异,
为殷则同,
为殷则同,
譬如礿、祠、烝、尝,
譬如礿、祠、烝、尝,
其体一也。
其体一也。
郑玄谓祫大禘小,
郑 玄谓祫大禘小,
传或谓祫小禘大,
传或谓祫小禘大,
肆陈之间,
肆陈之间,
或有增减,
或有增减,
通计之义,
通计之义,
初无异同。
初无异同。
盖象闰之法,
盖 象闰之法,
相传久矣。
相传久矣。
惟晋代陈舒有三年一殷之议,
惟晋代陈舒有三年一殷之议,
自五年、八年又十一、十四,
自五年、八年又十一、十四,
寻其议文所引,
寻其议文所引,
亦以象闰为言。
亦以象闰为言。
且六岁再殷,
且六岁再殷,
何名象闰。
何名象闰?
五年一禘,
五年一禘,
又奚所施。
又奚所施?
矛盾之说,
矛 盾之说,
固难凭也。
固难凭也。
夫以法天之度,
夫以法天之度,
既有指归,
既有指归,
稽古之理,
稽古之理,
若兹昭著。
若兹昭著。
禘祫二祭,
禘祫二祭,
通计明矣。
通计明矣。
今请以开元二十七年己卯四月禘,
今请 以开元二十七年己卯四月禘,
至辛巳年十月祫,
至辛巳年十月祫,
至甲申年四月又禘,
至甲申年四月又禘,
至丙戌年十月又祫,
至丙戌年十月 又祫,
至己丑年四月又禘,
至己丑年四月又禘,
至辛卯年十月又祫。
至辛卯年十月又祫。
自此五年再殷,
自此五年再殷,
周而复始。
周而复始。
又禘祫之说,
又禘祫 之说,
非唯一家,
非唯一家,
五岁再殷之文,
五岁再殷之文,
既相师矣,
既相师矣,
法天象闰之理,
法天象闰之理,
大抵亦同。
大抵亦同。
而禘后置祫,
而禘后置 祫,
或近或远,
或近或远,
盈缩之度,
盈缩之度,
有二法焉:
有二法焉:
郑玄宗高堂,
郑玄宗高堂,
则先三而后二。
则先三而后二;
徐邈之议,
徐邈之议,
则先二而后三。
则 先二而后三。
谨按郑氏所注,
谨按郑氏所注,
先三之法,
先三之法,
约三祫五禘之文,
约三祫五禘之文,
存三岁五年之位。
存三岁五年之位。
以为甲年既禘,
以为 甲年既禘,
丁年当祫,
丁年当祫,
己年又禘,
己年又禘,
壬年又祫,
壬年又祫,
甲年又禘,
甲年又禘,
丁年又祫,
丁年又祫,
周而复始,
周而复始,
以此相承。
以 此相承。
祫后去禘,
祫后去禘,
十有八月而近,
十有八月而近,
禘后去祫,
禘后去祫,
三十二月而遥,
三十二月而遥,
分析不均,
分析不均,
粗于算矣。
粗于算 矣。
假如攻乎异端,
假如攻乎异端,
置祫于秋,
置祫于秋,
则三十九月为前,
则三十九月为前,
二十一月为后,
二十一月为后,
虽小有愈,
虽小有愈,
其间尚偏。
其间 尚偏。
窃据本文,
窃据本文,
皆云象闰,
皆云象闰,
二闰相去,
二闰相去,
则平分矣。
则平分矣。
两殷之序,
两殷之序,
何不等耶。
何不等耶?
且又三年之言,
且又三 年之言,
本举全数,
本举全数,
二周有半,
二周有半,
实准三年,
实准三年,
于此置祫,
于此置祫,
不违文矣,
不违文矣,
何必拘滞隔三正乎。
何必拘滞隔三正 乎?
盖千虑一失,
盖千虑一失,
通儒之蔽也。
通儒之蔽也。
徐氏之议,
徐氏之议,
有异于是,
有异于是,
研核周审,
研核周审,
最为可凭。
最为可凭。
以为二禘相去,
以为 二禘相去,
为月六十,
为月六十,
中分三十,
中分三十,
置一祫焉。
置一祫焉。
若甲年夏禘,
若甲年夏禘,
丙年冬祫,
丙年冬祫,
有象闰法,
有象闰法,
毫厘不偏。
毫厘不偏。
三年一祫之文,
三年一祫之文,
既无乖越。
既无乖越;
五岁再殷之制,
五岁再殷之制,
疏数有均。
疏数有均。
校之诸儒,
校之诸儒,
义实长久。
义实 长久。
今请依据以定二殷,
今请依据以定二殷,
预推祭月,
预推祭月,
周而复始。
周而复始。
礼部员外郎崔宗之驳下太常,
礼部员外郎崔宗之驳下太常,
令更详议,
令更详议,
令集贤学士陆善经等更加详核,
令集贤学士陆善经等更加详核,
善经亦以其议为允。
善经 亦以其议为允。
于是太常卿韦縚奏曰“礼有禘祫,
于是太常卿韦縚奏曰:“礼有禘祫,
俱称殷祭,
俱称殷祭,
二法更用,
二法更用,
鳞次相承。
鳞次相 承。
或云五岁再殷,
或云五岁再殷,
一禘一祫。
一禘一祫。
或云三年一祫,
或云三年一祫,
五年一禘。
五年一禘。
法天象闰,
法天象闰,
大趣皆同。
大趣皆同。
皆以太庙禘祫,
皆以太庙禘祫,
计年有差,
计年有差,
考于经传,
考于经传,
微有所乖。
微有所乖。
顷在四月,
顷在四月,
已行禘享,
已行禘享,
今指孟冬,
今指孟冬,
又申祫仪,
又申祫仪,
合食礼频,
合食礼频,
恐违先典。
恐违先典。
伏以陛下能事毕举,
伏以陛下能事毕举,
旧物咸甄,
旧物咸甄,
宗祏祗慎之时,
宗祏祗慎之时,
经训申明之日。
经训申明之日。
臣等忝在持礼,
臣等忝在持礼,
职司讨论,
职司讨论,
辄据旧文,
辄据旧文,
定其伦序。
定其伦序。
请以今年夏禘,
请以今年夏禘,
便为殷祭之源,
便为殷祭之源,
自此之后,
自此之后,
禘、祫相代,
禘、祫相代,
五年再殷,
五年再殷,
周而复始。
周而复始。
其今年冬祫,
其今年冬祫,
准礼合停,
准礼 合停,
望令所司但行时享,
望令所司但行时享,
即严禋不黩,
即严禋不黩,
庶合旧仪”制从之。
庶合旧仪。”制从之。
旧仪,
旧仪,
天宝八年闰六月六日敕文“禘祫之礼,
天宝八年闰六月六日敕文:“禘祫之礼,
以存序位,
以存序位,
质文之变,
质文之变,
盖取随时。
盖取随 时。
国家系本仙宗,
国家系本仙宗,
业承圣祖,
业承圣祖,
重熙累盛,
重熙累盛,
既锡无疆之休,
既锡无疆之休,
合享登神,
合享登神,
思弘不易之典。
思弘不易之 典。
自今已后,
自今已后,
每禘祫并于太清宫圣祖前设位序正,
每禘祫并于太清宫圣祖前设位序正,
上以明陟配之礼,
上以明陟配之礼,
钦若玄象,
钦若玄象,
下以尽虔祭之诚,
下以尽虔祭之诚,
无违至道。
无违至道。
比来每缘禘祫,
比来每缘禘祫,
时享则停,
时享则停,
事虽适于从宜,
事虽适于从宜,
礼或亏于必备。
礼或亏于 必备。
已后每缘禘祫,
已后每缘禘祫,
其常享以素馔,
其常享以素馔,
三焚香以代三献”
三焚香以代三献。”
建中二年九月四日,
建中二年九月四日,
太常博士陈京上疏言“今年十月,
太常博士陈京上疏言:“今年十月,
祫享太庙,
祫享太庙,
并合飨迁庙献祖、懿祖二神主。
并合飨迁 庙献祖、懿祖二神主。
《春秋》之义,
《春秋》之义,
毁庙之主,
毁庙之主,
陈于太祖,
陈于太祖,
未毁庙之主,
未毁庙之主,
皆升合食于太祖。
皆升合 食于太祖。
太祖之位,
太祖之位,
在西而东向,
在西而东向,
其下子孙,
其下子孙,
昭穆相对,
昭穆相对,
南北为别,
南北为别,
初无毁庙迁主不享之文。
初无毁庙迁 主不享之文。
征是礼也,
征是礼也,
自于周室,
自于周室,
而国朝祀典,
而国朝祀典,
当与周异。
当与周异。
且周以后稷配天,
且周以后稷配天,
为始封之祖,
为 始封之祖,
而下乃立庙。
而下乃立庙。
庙毁主迁,
庙毁主迁,
皆在太祖之后。
皆在太祖之后。
禘祫之时,
禘祫之时,
无先于太庙太祖者。
无先于太庙太祖者。
正太祖东向之位,
正太祖东向之位,
全其尊而不疑。
全其尊而不疑。
然今年十月祫飨太庙,
然今年十月祫飨太庙,
伏请据魏、晋旧制为比,
伏请据魏、晋旧制为比,
则构筑别庙。
则构筑别庙。
东晋以征西等四府君为别庙,
东晋以征西等四府君为别庙,
至禘祫之时,
至禘祫之时,
则于太庙正太祖之位以申其尊,
则于太庙正太祖之位以申 其尊,
别庙祭高皇、太皇、征西等四府君以叙其亲。
别庙祭高皇、太皇、征西等四府君以叙其亲。
伏以国家若用此义,
伏以国家若用此义,
则宜别为献祖、懿祖立庙,
则宜别为 献祖、懿祖立庙,
禘祫祭之,
禘祫祭之,
以重其亲。
以重其亲;
则太祖于太庙遂居东向,
则太祖于太庙遂居东向,
以全其尊。
以全其尊。
伏以德明、兴圣二皇帝,
伏以 德明、兴圣二皇帝,
曩立庙,
曩立庙,
至禘祫之时,
至禘祫之时,
常用飨礼,
常用飨礼,
今则别庙之制,
今则别庙之制,
使就兴圣庙藏祔为宜”敕下尚书省百僚集议。
使就兴圣庙 藏祔为宜。”敕下尚书省百僚集议。
礼仪使太子少师颜真卿议曰“议者或云献祖、懿祖亲远庙迁,
礼仪使太子少师颜真卿议曰:“议者或云献祖、 懿祖亲远庙迁,
不当祫享,
不当祫享,
宜永閟西夹室。
宜永閟西夹室。
又议者云二祖宜同祫享,
又议者云二祖宜同祫享,
于太祖并昭穆,
于太祖并昭穆,
而空太祖东向之位。
而空太祖东向之位。
又议者云,
又议者云,
二祖若同祫享,
二祖若同袷享,
即太祖之位永不得正,
即太祖之位永不得正,
宜奉迁二祖神主祔藏于德明皇帝庙。
宜奉迁二祖 神主祔藏于德明皇帝庙。
臣伏以三议俱未为允。
臣伏以三议俱未为允。
且礼经残缺,
且礼经残缺,
既无明据,
既无明据,
儒者能方义类,
儒者能方 义类,
斟酌其中,
斟酌其中,
则可举而行之,
则可举而行之,
盖协于正也。
盖协于正也。
伏惟太祖景皇帝以受命始封之功,
伏惟太祖景皇帝以受命始封之功,
处百代不迁之庙,
处百代不迁之庙,
配天崇享,
配天崇享,
是极尊严。
是极尊严。
且至禘祫之时,
且至禘祫之时,
暂居昭穆之位,
暂居昭穆之位,
屈己申孝,
屈己申孝,
敬奉祖宗,
敬奉祖宗,
缘齿族之礼,
缘齿族之礼,
广尊先之道,
广尊先之道,
此实太祖明神烝烝之本意,
此实太祖明神烝烝之本意,
亦所以化被天下,
亦所以化被天下,
率循孝悌也。
率循孝悌也。
请依晋蔡谟等议,
请依晋蔡谟等议,
至十月祫享之日奉献祖神主居东向之位,
至十月祫享之日奉献祖神主居东向之位,
自懿祖、太祖洎诸祖宗,
自懿祖、 太祖洎诸祖宗,
遵左昭右穆之列。
遵左昭右穆之列。
此有彰国家重本尚顺之明义,
此有彰国家重本尚顺之明义,
足为万代不易之令典也。
足为万代不易之令 典也。
又议者请奉二祖神主于德明皇帝庙,
又议者请奉二祖神主于德明皇帝庙,
行祫祭之礼。
行祫祭之礼。
夫祫,
夫祫,
合也。
合也。
故《公羊传》云:
故《公羊传》 云:
大事者何。
‘大事者何?
祫也。
祫也。
若祫祭不陈于太庙而享于德明庙,
’若祫祭不陈于太庙而享于德明庙,
是乃分食也,
是乃分食也,
岂谓合食乎。
岂谓合 食乎?
名实相乖,
名实相乖,
深失礼意,
深失礼意,
固不可行也”
固不可行也。”
贞元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贞元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太常卿裴郁奏曰“禘、祫之礼,
太常卿裴郁奏曰:“禘、祫之礼,
殷、周以迁庙皆出太祖之后,
殷、周以迁庙皆 出太祖之后,
故得合食有序,
故得合食有序,
尊卑不差。
尊卑不差。
及汉高受命,
及汉高受命,
无始封祖,
无始封祖,
以高皇帝为太祖。
以高皇帝为太祖。
太上皇,
太上皇,
高帝之父,
高帝之父,
立庙享祀,
立庙享祀,
不在昭穆合食之列,
不在昭穆合食之列,
为尊于太祖故也。
为尊于太祖故也。
魏武创业,
魏武创业,
文帝受命,
文帝受命,
亦即以武帝为太祖。
亦即以武帝为太祖。
其高皇、太皇、处士君等,
其高皇、太皇、处士君等,
并为属尊,
并为属尊,
不在昭穆合食之列。
不在昭穆合 食之列。
晋宣创业,
晋宣创业,
武帝受命,
武帝受命,
亦即以宣帝为太祖。
亦即以宣帝为太祖。
其征西、颍川等四府君,
其征西、颍川等四府君,
亦为属尊,
亦为 属尊,
不在昭穆合食之列。
不在昭穆合食之列。
国家诞受天命,
国家诞受天命,
累圣重光。
累圣重光。
景皇帝始封唐公,
景皇帝始封唐公,
实为太祖。
实为太祖。
中间世数既近,
中间世数既近,
于三昭三穆之内,
于三昭三穆之内,
故皇家太庙,
故皇家太庙,
惟有六室。
惟有六室。
其弘农府君、宣、光二祖,
其弘农府君、宣、光二 祖,
尊于太祖,
尊于太祖,
亲尽则迁,
亲尽则迁,
不在昭穆之数。
不在昭穆之数。
著在礼志,
著在礼志,
可举而行。
可举而行。
开元中,
开元中,
加置九庙,
加置九 庙,
献、懿二祖皆在昭穆,
献、懿二祖皆在昭穆,
是以太祖景皇帝未得居东向之尊。
是以太祖景皇帝未得居东向之尊。
今二祖已祧,
今二祖已祧,
九室惟序,
九室惟 序,
则太祖之位又安可不正。
则太祖之位又安可不正?
伏以太祖上配天地,
伏以太祖上配天地,
百代不迁,
百代不迁,
而居昭穆,
而居昭穆,
献、懿二祖,
献、懿二 祖,
亲尽庙迁,
亲尽庙迁,
而居东向,
而居东向,
征诸故实,
征诸故实,
实所未安。
实所未安。
请下百僚佥议”敕旨依。
请下百僚佥议。”敕旨依。
八年正月二十三日,
八年正月二十三日,
太子左庶子李嵘等七人议曰:
太子左庶子李嵘等七人议曰:
《王制》“天子七庙,
《王制》:“天子七庙,
三昭三穆,
三昭三穆,
与太祖而七”周制也。
与太祖而七。”周制也。
七者,
七者,
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
太祖及文 王、武王之祧,
与亲庙四也。
与亲庙四也。
太祖,
太祖,
后稷也。
后稷也。
殷则六庙,
殷则六庙,
契及汤与二昭二穆。
契及汤与二昭二穆。
夏则五庙,
夏则 五庙,
无太祖,
无太祖,
禹与二昭二穆而已。
禹与二昭二穆而已。
晋朝博士孙钦议云“王者受命太祖及诸侯始封之君,
晋朝博士孙钦议云:“王者受命太祖及诸侯始 封之君,
其已前神主,
其已前神主,
据已上数过五代即毁其庙,
据已上数过五代即毁其庙,
禘祫不复及也。
禘祫不复及也。
禘祫所及者,
禘祫所及者,
谓受命太祖之后,
谓 受命太祖之后,
迭毁主升藏于二祧者也。
迭毁主升藏于二祧者也。
虽百代,
虽百代,
禘祫及之”伏以献、懿二祖,
禘祫及之。”伏以献、懿二祖,
太祖以前亲尽之主也。
太祖以前亲尽之主也。
拟三代以降之制,
拟三代以降之制,
则禘祫不及矣。
则禘祫不及矣。
代祖神主,
代祖神主,
则太祖已下毁庙之主,
则太祖已下毁 庙之主,
则《公羊传》所谓“已毁庙之主,
则《公羊传》所谓“已毁庙之主,
陈于太祖”者是也。
陈于太祖”者是也。
谨按汉永光四年诏,
谨按汉永光四年诏,
议罢郡国庙及亲尽之祖,
议罢郡国庙及亲尽之祖,
丞相韦玄成议太上、孝惠庙,
丞相韦玄成议太上、孝惠庙,
皆亲尽宜毁,
皆亲尽宜毁,
太上庙主宜瘗于园,
太上庙主宜瘗 于园,
孝惠主迁于太祖庙。
孝惠主迁于太祖庙。
奏可。
奏可。
太上,
太上,
同太祖已前之主,
同太祖已前之主,
瘗于园,
瘗于园,
禘祫不及故也,
禘祫不及故也,
则今献、懿二祖之比也。
则今献、懿二祖之比也。
孝惠迁于太祖庙,
孝惠迁于太祖庙,
明太祖已下子孙,
明太祖已下子孙,
同禘祫所及,
同禘祫所及,
则今代祖元皇帝神主之比也。
则今代 祖元皇帝神主之比也。
自魏、晋及宋、齐、陈、隋相承,
自魏、晋及宋、齐、陈、隋相承,
始受命之君皆立庙,
始受命之君皆立庙,
虚太祖之位。
虚太 祖之位。
自太祖之后至七代君,
自太祖之后至七代君,
则太祖东向位,
则太祖东向位,
乃成七庙。
乃成七庙。
太祖以前之主,
太祖以前之主,
魏明帝则迁处士主置于园邑,
魏明帝 则迁处士主置于园邑,
岁时使令丞奉荐,
岁时使令丞奉荐,
世数犹近故也。
世数犹近故也。
至东晋明帝崩,
至东晋明帝崩,
以征西等三祖迁入西除,
以征西等 三祖迁入西除,
名之曰祧,
名之曰祧,
以准远庙。
以准远庙。
至康帝崩,
至康帝崩,
穆帝立,
穆帝立,
于是京兆迁入西除,
于是京兆迁入西除,
同谓之祧,
同 谓之祧,
如前之礼,
如前之礼,
并禘祫所不及。
并禘祫所不及。
国朝始飨四庙,
国朝始飨四庙,
宣、光并太祖、世祖神主祔于庙。
宣、光并太祖、世祖神主祔于庙。
贞观九年,
贞观九年,
将祔高祖于太庙,
将祔高祖于太庙,
朱子奢请准礼立七庙,
硃子奢请准礼立七庙,
其三昭三穆,
其三昭三穆,
各置神主。
各置神主。
太祖,
太祖,
依晋宋以来故事,
依晋宋以来故事,
虚其位,
虚其位,
待递迁方处之东向位。
待递迁方处之东向位。
于是始祔弘农府君及高祖为六室,
于是始祔弘农府君及高祖为六室,
虚太祖之位而行禘祫。
虚太祖之位而行禘祫。
至二十三年,
至 二十三年,
太宗祔庙,
太宗祔庙,
弘农府君乃藏于西夹室。
弘农府君乃藏于西夹室。
文明元年,
文明元年,
高宗祔庙,
高宗祔庙,
始迁宣皇帝于西夹室。
始迁宣皇帝 于西夹室。
开元十年,
开元十年,
玄宗特立九庙,
玄宗特立九庙,
于是追尊宣皇帝为献祖,
于是追尊宣皇帝为献祖,
复列于正室,
复列于正室,
光皇帝为懿祖,
光皇 帝为懿祖,
以备九室。
以备九室。
禘祫犹虚太祖之位。
禘祫犹虚太祖之位。
祝文于三祖不称臣,
祝文于三祖不称臣,
明全庙数而已。
明全庙数而已。
至德二载克复后,
至 德二载克复后,
新作九庙神主,
新作九庙神主,
遂不造弘农府君神主,
遂不造弘农府君神主,
明禘祫不及故也。
明禘祫不及故也。
至宝应二年,
至宝应二 年,
祔玄宗、肃宗于庙,
祔玄宗、肃宗于庙,
迁献、懿二祖于西夹室,
迁献、懿二祖于西夹室,
始以太祖当东向位,
始以太祖当东向位,
以献、懿二祖为是太祖以前亲尽神主,
以献、懿二 祖为是太祖以前亲尽神主,
准礼禘祫不及,
准礼禘祫不及,
凡十八年。
凡十八年。
至建中二年十月,
至建中二年十月,
将祫飨,
将祫飨,
礼仪使颜真卿状奏:
礼仪使颜真卿状奏:
合出献、懿二祖神主行事,
合出献、懿二祖神主行事,
其布位次第及东面尊位,
其布位次第及东面尊位,
请准东晋蔡谟等议为定。
请准东晋 蔡谟等议为定。
遂以献祖当东向,
遂以献祖当东向,
以懿祖于昭位南向,
以懿祖于昭位南向,
以太祖于穆位北向,
以太祖于穆位北向,
以次左昭右穆,
以次左 昭右穆,
陈列行事。
陈列行事。
且蔡谟当时虽有其议,
且蔡谟当时虽有其议,
事竟不行,
事竟不行,
而我唐庙祧,
而我唐庙祧,
岂可为准。
岂可为准?
嵘伏以尝、禘、郊、社,
嵘 伏以尝、禘、郊、社,
尊无二上,
尊无二上,
瘗毁迁藏,
瘗毁迁藏,
礼有义断。
礼有义断。
以献、懿为亲尽之主,
以献、懿为亲尽之主,
太祖已当东向之尊,
太 祖已当东向之尊,
一朝改移,
一朝改移,
实非典故。
实非典故。
谓宜复先朝故事,
谓宜复先朝故事,
献、懿神主藏于西夹室,
献、懿神主藏于西夹室,
以类《祭法》所谓“远庙为祧,
以类《祭法》所谓“远庙为祧,
去祧为坛,
去祧为坛,
去坛为墠,
去坛为墠,
坛、墠有祷则祭,
坛、墠有祷则祭,
无祷乃止”太祖既昭配天地,
无祷乃止。” 太祖既昭配天地,
位当东向之尊。
位当东向之尊。
庶上守贞观之首制,
庶上守贞观之首制,
中奉开元之成规,
中奉开元之成规,
下遵宝应之严式,
下遵宝应 之严式,
符合经义,
符合经义,
不失旧章。
不失旧章。
吏部郎中柳冕等十二人议曰:
吏部郎中柳冕等十二人议曰:
天子受命之君,
天子受命之君,
诸侯始封之祖,
诸侯始封之祖,
皆为太祖。
皆为太祖。
故虽天子,
故虽天子,
必有尊也,
必有尊也,
是以尊太祖焉。
是以尊太祖 焉;
故虽诸侯,
故虽诸侯,
必有先也,
必有先也,
亦以尊太祖焉。
亦以尊太祖焉。
故太祖已下,
故太祖已下,
亲尽而毁。
亲尽而毁。
洎秦灭学,
洎秦灭学,
汉不及礼,
汉 不及礼,
不列昭穆,
不列昭穆,
不建迭毁。
不建迭毁。
晋失之,
晋失之,
宋因之。
宋因之。
于是有违五庙之制,
于是有违五庙之制,
于是有虚太祖之位。
于是有虚太 祖之位。
夫不列昭穆,
夫不列昭穆,
非所以示人有序也。
非所以示人有序也;
不建迭毁,
不建迭毁,
非所以示人有杀也。
非所以示人有杀也;
违五庙之制,
违五庙 之制,
非所以示人有别也。
非所以示人有别也;
虚太祖之位,
虚太祖之位,
非所以示人有尊也。
非所以示人有尊也。
此礼之所由废。
此礼之所由废。
按《礼》“父为士,
按 《礼》:“父为士,
子为天子,
子为天子,
祭以天子,
祭以天子,
葬以士”今献祖祧也,
葬以士。”今献祖祧也,
懿祖亦祧也,
懿祖亦祧也,
唐未受命,
唐未受命,
犹士礼也。
犹士礼也。
是故高祖、太宗以天子之礼祭之,
是故高祖、太宗以天子之礼祭之,
不敢以太祖之位易之。
不敢以太祖之位易之。
今而易之,
今 而易之,
无乃乱先王之序乎。
无乃乱先王之序乎?
昔周有天下,
昔周有天下,
追王太王、王季以天子之礼,
追王太王、王季以天子之礼,
及其祭也,
及其祭也,
亲尽而毁之。
亲尽而毁之。
汉有天下,
汉有天下,
尊太上皇以天子之礼,
尊太上皇以天子之礼,
及其祭也,
及其祭也,
亲尽而毁之。
亲尽而毁之。
唐有天下,
唐有天下,
追王献、懿二祖以天子之礼,
追王献、懿二祖以天子之礼,
及其祭也,
及其祭也,
亲尽而毁之。
亲尽而毁之。
则不可代太祖之位明矣。
则不可代太祖之位明矣。
又按《周礼》有先公之祧,
又按《周礼》有先公之祧,
有先王之祧。
有先王之祧。
先公之迁主,
先公之迁主,
藏乎后稷之庙,
藏乎后稷之庙,
其周未受命之祧乎。
其周未 受命之祧乎?
先王之迁主,
先王之迁主,
藏乎文王之庙,
藏乎文王之庙,
其周已受命之祧乎。
其周已受命之祧乎?
故有二祧,
故有二祧,
所以异庙也。
所以异 庙也。
今献祖已下之祧,
今献祖已下之祧,
犹先公也。
犹先公也;
太祖已下之祧,
太祖已下之祧,
犹先王也。
犹先王也。
请筑别庙以居二祖,
请筑别庙以居二祖,
则行周之礼,
则行周之礼,
复古之道。
复古之道。
故汉之礼,
故汉之礼,
因于周也。
因于周也;
魏之礼,
魏之礼,
因于汉也。
因于汉也;
隋之礼,
隋之礼,
因于魏也。
因于 魏也。
皆立三庙,
皆立三庙,
有二祧。
有二祧。
又立私庙四于南阳,
又立私庙四于南阳,
亦后汉制也。
亦后汉制也。
以为人之子,
以为人之子,
事大宗降其私亲,
事大宗 降其私亲,
故私庙所以奉本宗也。
故私庙所以奉本宗也。
太庙所以尊正统也。
太庙所以尊正统也。
虽古今异时,
虽古今异时,
文质异礼,
文质异礼,
而右礼之情,
而 右礼之情,
与问礼之本者,
与问礼之本者,
莫不通其变,
莫不通其变,
酌而行之。
酌而行之。
故上致其崇,
故上致其崇,
则太祖属尊乎上矣。
则太祖属尊乎上 矣;
下尽其杀,
下尽其杀,
则祧主亲尽于下矣。
则祧主亲尽于下矣;
中处其中,
中处其中,
则王者主祧于中矣。
则王者主祧于中矣。
工部郎中张荐等议曰“昔殷、周以稷、珣始封,
工部郎中张荐等议曰:“昔殷、周以稷、珣始封,
为不迁之祖,
为不迁之祖,
其毁庙之主,
其毁庙之主,
皆稷、珣之后,
皆稷、珣之后,
所以昭、穆合祭,
所以昭、穆合祭,
尊卑不差。
尊卑不差。
如夏后氏以禹始封,
如夏后氏以禹始封,
遂为不迁之祖。
遂为不迁之祖。
故夏五庙,
故夏五庙,
禹与二昭二穆而已。
禹与二昭二穆而已。
据此则鲧之亲尽,
据此则鲧之亲尽,
其主已迁。
其主已迁。
左氏既称禹不先鲧,
左氏既称‘禹不先鲧’,
足明迁庙之主,
足明迁庙之主,
中属尊于始封祖者,
中属尊于始封祖者,
亦在合食之位矣。
亦在合食之位矣。
又据晋、宋、齐、梁、北齐、周、隋史,
又据晋、宋、齐、梁、北齐、 周、隋史,
其太祖已下,
其太祖已下,
并同禘祫,
并同禘祫,
未尝限断迁毁之主。
未尝限断迁毁之主。
伏以南北八代,
伏以南北八代,
非无硕学巨儒,
非无硕学 巨儒,
宗庙大事,
宗庙大事,
议必精博,
议必精博,
验于史册,
验于史册,
其礼佥同。
其礼佥同。
又详魏、晋、宋、齐、梁、北齐、周、隋故事,
又详魏、晋、宋、齐、梁、北 齐、周、隋故事,
及《贞观》、《显庆》、《开元礼》所述,
及《贞观》、《显庆》、《开元礼》所述,
禘祫并虚东向。
禘袷并虚东向。
既行之已久,
既行 之已久,
实群情所安。
实群情所安。
且太祖处清庙第一之室,
且太祖处清庙第一之室,
其神主虽百代不迁,
其神主虽百代不迁,
永歆烝尝,
永歆烝尝,
上配天地,
上 配天地,
于郊庙无不正矣。
于郊庙无不正矣。
若至禘、祫之时,
若至禘、祫之时,
暂居昭穆之列,
暂居昭穆之列,
屈己申孝,
屈己申孝,
以奉祖祢,
以奉祖祢,
岂非伯禹烝烝敬鲧之道欤。
岂非伯禹烝烝敬鲧之道欤?
亦是魏、晋及周、隋之太祖,
亦是魏、晋及周、隋之太祖,
不敢以卑厌尊之义也。
不敢以卑厌尊之义也。
议者或欲迁二祖于兴圣庙,
议 者或欲迁二祖于兴圣庙,
及请别置筑室,
及请别置筑室,
至禘祫年飨之。
至禘祫年飨之。
夫祫,
夫祫,
合也。
合也。
此乃分食,
此乃分食,
殊乖礼意。
殊乖礼意。
又欲藏于西夹室,
又欲藏于西夹室,
永不及祀,
永不及祀,
无异汉代瘗园,
无异汉代瘗园,
尤为不可。
尤为不可。
辄敢征据正经,
辄敢征据正经,
考论旧史,
考论旧史,
请奉献、懿二祖与太祖并从昭穆之位,
请奉献、懿二祖与太祖并从昭穆之位,
而虚东向”
而虚东向。”
司勋员外郎裴枢议曰“礼之必立宗子者,
司勋员外郎裴枢议曰:“礼之必立宗子者,
盖为收其族人,
盖为收其族人,
东向之主,
东向之主,
亦犹是也。
亦犹是 也。
若祔于远庙,
若祔于远庙,
无乃中有一间,
无乃中有一间,
等上不伦。
等上不伦。
西位常虚,
西位常虚,
则太祖永厌于昭穆。
则太祖永厌于昭穆;
异庙别祭,
异庙 别祭,
则祫飨何主乎合食。
则祫飨何主乎合食?
永閟比于姜嫄,
永閟比于姜嫄,
则推祥禖而无事。
则推祥禖而无事。
《礼》云:
《礼》云:
亲亲故尊祖,
‘亲亲故 尊祖,
尊祖故敬宗,
尊祖故敬宗,
敬宗故收族,
敬宗故收族,
所以宗庙严,
所以宗庙严,
社稷重。
社稷重。
由是言也,
’由是言也,
太祖之上复有追尊之祖,
太祖之上复 有追尊之祖,
则亲亲尊祖之义,
则亲亲尊祖之义,
无乃乖乎。
无乃乖乎?
太庙之外,
太庙之外,
轻置别祭之庙,
轻置别祭之庙,
则宗庙无乃不严,
则宗庙无乃 不严,
社稷无乃不重乎。
社稷无乃不重乎?
且汉丞相韦玄成请瘗于园,
且汉丞相韦玄成请瘗于园,
晋征士虞喜请瘗于庙两阶之间。
晋征士虞喜请瘗于庙两阶之间。
喜又引左氏说,
喜又引左氏说,
古者先王日祭于祖考,
古者先王日祭于祖考,
月祀于曾高,
月祀于曾高,
时享及二祧,
时享及二祧,
岁祫及坛墠,
岁祫及坛墠,
终禘及郊宗石室。
终 禘及郊宗石室。
是谓郊宗之上,
是谓郊宗之上,
复有石室之祖,
复有石室之祖,
斯最近矣。
斯最近矣。
但当时议所居石室,
但当时议所居石室,
未有准的。
未 有准的。
喜请于夹室中,
喜请于夹室中,
愚以为石室可据,
愚以为石室可据,
所以处之之道未安。
所以处之之道未安。
何者。
何者?
夹室谓居太祖之下毁主,
夹室谓居太 祖之下毁主,
非是安太祖之上藏主也。
非是安太祖之上藏主也。
未有卑处正位,
未有卑处正位,
尊在傍居。
尊在傍居。
考理即心,
考理即心,
恐非允协。
恐非 允协。
今若建石室于园寝,
今若建石室于园寝,
迁神主以永安,
迁神主以永安,
采汉、晋之旧章,
采汉、晋之旧章,
仍禘祫之一祭,
仍禘袷之一祭,
修古礼之残缺,
修古 礼之残缺,
为国朝之典故,
为国朝之典故,
庶乎《春秋》变礼之正,
庶乎《春秋》变礼之正,
动也中者焉”
动也中者焉。”
考功员外郎陈京议曰“京前为太常博士,
考功员外郎陈京议曰:“京前为太常博士,
已于建中二年九月四日,
已于建中二年九月四日,
奏议祫飨献、懿二祖所安之位,
奏议祫飨 献、懿二祖所安之位,
请下百僚博采所疑。
请下百僚博采所疑。
其时礼仪使颜真卿因是上状,
其时礼仪使颜真卿因是上状,
与京议异,
与京议异,
京议未行。
京议未行。
伏见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诏下太常卿裴郁所奏,
伏见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诏下太常卿裴郁所奏,
大抵与京议相会。
大抵与京议相会。
伏以兴圣皇帝,
伏以 兴圣皇帝,
同献祖之曾祖,
同献祖之曾祖,
懿祖之高祖。
懿祖之高祖。
夫以曾孙祔列于曾、高之庙,
夫以曾孙祔列于曾、高之庙,
岂礼之不可哉。
岂礼之不可 哉?
实人情之大顺也”
实人情之大顺也。”
京兆少尹韦武议曰“凡三年一祫,
京兆少尹韦武议曰:“凡三年一祫,
五年一禘。
五年一禘。
祫则群庙大合,
祫则群庙大合,
禘则各序其祧。
禘则各序其祧。
谓主迁弥远,
谓主迁弥远,
祧室既修,
祧室既修,
当祫之岁,
当袷之岁,
当以献祖居于东向,
当以献祖居于东向,
而懿祖序其昭穆,
而懿祖序其昭穆,
以极所亲。
以极所 亲。
若行禘礼,
若行禘礼,
则太祖复筵于西,
则太祖复筵于西,
以众主列其左右。
以众主列其左右。
是则于太祖不为降屈,
是则于太祖不为降屈,
于献祖无所厌卑。
于献祖 无所厌卑。
考礼酌情,
考礼酌情,
谓当行此为胜”
谓当行此为胜。”
同官县尉仲子陵议曰“今儒者乃援子虽齐圣,
同官县尉仲子陵议曰:“今儒者乃援‘子虽齐圣,
不先父食之语,
不先父食’之语,
欲令已祧献祖,
欲令已祧 献祖,
权居东向,
权居东向,
配天太祖,
配天太祖,
屈居昭穆,
屈居昭穆,
此不通之甚也。
此不通之甚也。
凡左氏不先食之言,
凡左氏‘不先食’之言,
且以正文公之逆祀,
且以正文公之逆祀,
儒者安知非夏后庙数未足之时,
儒者安知非夏后庙数未足之时,
而言禹不先鲧乎。
而言禹不先鲧乎!
且汉之禘、祫,
且汉之禘、 祫,
盖不足征。
盖不足征。
魏、晋已还,
魏、晋已还,
太祖皆近,
太祖皆近,
是太祖之上,
是太祖之上,
皆有迁主。
皆有迁主。
历代所疑,
历代所疑,
或引《閟宫》之诗而永閟,
或引 《閟宫》之诗而永閟,
或因虞主之义而瘗园,
或因虞主之义而瘗园,
或缘远庙为祧以筑宫,
或缘远庙为祧以筑宫,
或言太祖实卑而虚位。
或言太祖实卑 而虚位。
惟东晋蔡谟凭左氏不先食以为说,
惟东晋蔡谟凭左氏‘不先食’以为说,
欲令征西东向。
欲令征西东向。
均之数者,
均之数者,
此最不安。
此最不 安。
且蔡谟此议,
且蔡谟此议,
非晋所行。
非晋所行。
前有司不本谟改筑之言,
前有司不本谟改筑之言,
取征西东向之一句为万代法,
取征西东向之一句为万代法,
此共不可甚也。
此共不可甚也。
臣又思之,
臣又思之,
永閟瘗园,
永閟瘗园,
则臣子之心有所不安。
则臣子之心有所不安;
权虚正位,
权虚正位,
则太祖之尊无时而定。
则太祖之 尊无时而定。
则别筑一室,
则别筑一室,
义差可安。
义差可安。
且兴圣之于献祖,
且兴圣之于献祖,
乃曾祖也,
乃曾祖也,
昭穆有序,
昭穆有序,
飨祀以时。
飨 祀以时。
伏请奉献、懿二祖迁于德明、兴圣庙,
伏请奉献、懿二祖迁于德明、兴圣庙,
此其大顺也。
此其大顺也。
或以祫者合也,
或以祫者合也,
今二祖别庙,
今二 祖别庙,
是分食也,
是分食也,
何合之为。
何合之为?
臣以为德明、兴圣二庙,
臣以为德明、兴圣二庙,
每禘祫之年,
每禘祫之年,
亦皆飨荐,
亦皆飨荐,
是亦分食,
是亦分食,
奚疑于二祖乎”
奚疑于二祖乎?”
其月二十七日,
其月二十七日,
吏部郎中柳冕上《禘祫义证》,
吏部郎中柳冕上《禘祫义证》,
凡一十四道,
凡一十四道,
以备顾问,
以备顾问,
并议奏闻。
并议 奏闻。
至三月十二日,
至三月十二日,
祠部奏郁等议状。
祠部奏郁等议状。
至十一年七月十二日,
至十一年七月十二日,
敕“于颀等议状,
敕:“于颀等议状,
所请各殊,
所请各殊,
理在讨论,
理在讨论,
用求精当。
用求精当。
宜令尚书省会百僚与国子监儒官,
宜令尚书省会百僚与国子监儒官,
切磋旧状,
切磋旧状,
定可否,
定可否,
仍委所司具事件闻奏”其月二十六日,
仍委所司具事件闻奏。”其 月二十六日,
左司郎中陆淳奏曰“臣寻七年百僚所议,
左司郎中陆淳奏曰:“臣寻七年百僚所议,
虽有一十六状,
虽有一十六状,
总其归趣,
总其归趣,
三端而已。
三端而已。
于颀等一十四状,
于颀等一十四状,
并云复太祖之位。
并云复太祖之位。
张荐状则云并列昭穆,
张荐状则云并列昭穆,
而虚东飨之位。
而虚东飨之 位。
韦武状同云当祫之岁,
韦武状同云当祫之岁,
献祖居于东向,
献祖居于东向,
行禘之礼,
行禘之礼,
太祖复筵于西。
太祖复筵于西。
谨按礼经及先儒之说,
谨按礼经及 先儒之说,
复太祖之位,
复太祖之位,
位既正也,
位既正也,
义在不疑。
义在不疑。
太祖之位既正,
太祖之位既正,
懿、献二主,
懿、献二主,
当有所归。
当有 所归。
详考十四状,
详考十四状,
其意有四:
其意有四:
一曰藏诸夹室,
一曰藏诸夹室,
二曰置之别庙,
二曰置之别庙,
三曰迁于园寝,
三曰迁于园寝,
四曰祔于兴圣。
四 曰祔于兴圣。
藏诸夹室,
藏诸夹室,
是无飨献之期,
是无飨献之期,
异乎周人藏于二祧之义,
异乎周人藏于二祧之义,
礼不可行也。
礼不可行也。
置之别庙,
置 之别庙,
始于魏明之说,
始于魏明之说,
实非《礼经》之文。
实非《礼经》之文。
晋义熙九年,
晋义熙九年,
虽立此义,
虽立此义,
已后亦无行者。
已后亦无行 者。
迁于园寝,
迁于园寝,
是乱宗庙之仪,
是乱宗庙之仪,
既无所凭,
既无所凭,
殊乖经意,
殊乖经意,
不足征也。
不足征也。
惟有祔于兴圣之庙,
惟有祔于兴圣之 庙,
禘祫之岁乃一祭之,
禘祫之岁乃一祭之,
庶乎亡于礼者之礼,
庶乎亡于礼者之礼,
而得变之正也”
而得变之正也。”
十九年三月,
十九年三月,
给事中陈京奏“禘是大合祖宗之祭,
给事中陈京奏:“禘是大合祖宗之祭,
必尊太祖之位,
必尊太祖之位,
以正昭穆。
以正昭穆。
今年遇禘,
今年遇禘,
伏恐须定向来所议之礼”敕曰“禘祫之礼,
伏恐须定向来所议之礼。”敕曰:“禘祫之礼,
祭之大者,
祭之大者,
先有众议,
先有众议,
犹未精详,
犹未精详,
宜令百僚会议以闻”时左仆射姚南仲等献议状五十七封,
宜令百僚会议以闻。”时左仆射姚南仲等献议状五十七封,
诏付都省再集百僚议定闻奏。
诏付都省再 集百僚议定闻奏。
户部尚书王绍等五十五人奏议“请奉迁献祖、懿祖神主祔德明、兴圣庙,
户部尚书王绍等五十五人奏议:“请奉迁献祖、懿祖神主祔德明、 兴圣庙,
请别增两室奉安神主。
请别增两室奉安神主。
缘二十四日禘祭,
缘二十四日禘祭,
修庙未成,
修庙未成,
请于德明、兴圣庙垣内权设幕屋为二室,
请于德明、兴圣庙垣 内权设幕屋为二室,
暂安神主。
暂安神主。
候增修庙室成,
候增修庙室成,
准礼迁祔神主入新庙。
准礼迁祔神主入新庙。
每至禘祫年,
每至禘祫年,
各于本室行飨礼”从之。
各于本室行飨礼。”从之。
是月十五日,
是月十五日,
迁献祖、懿祖神主权祔德明、兴圣庙之幕殿。
迁献祖、懿祖神主权祔德明、兴圣庙之幕 殿。
二十四日,
二十四日,
飨太庙。
飨太庙。
自此景皇帝始居东向之尊,
自此景皇帝始居东向之尊,
元皇帝已下依左昭右穆之列矣。
元皇帝已下依左昭右穆之列矣。
二祖新庙成,
二祖新庙成,
敕曰“奉迁献祖、懿祖神主,
敕曰:“奉迁献祖、懿祖神主,
正太祖景皇帝之位,
正太祖景皇帝之位,
虔告之礼,
虔告之礼,
当任重臣。
当任 重臣。
宜令检校司空平章事杜佑摄太尉,
宜令检校司空平章事杜佑摄太尉,
告太清宫。
告太清宫;
门下侍郎平章事崔损摄太尉,
门下侍郎平章事崔损摄太尉,
告太庙”又诏曰“国之大事,
告太庙。”又诏曰:“国之大事,
式在明禋。
式在明禋。
王者孝飨,
王者孝飨,
莫重于禘祭,
莫重于禘祭,
所以尊祖而正昭穆也。
所以尊祖而 正昭穆也。
朕承列圣之休德,
朕承列圣之休德,
荷上天之睠命,
荷上天之睠命,
虔奉牲币,
虔奉牲币,
二十五年。
二十五年。
永惟宗庙之位,
永惟宗庙之位,
禘尝之序,
禘尝之序,
夙夜祗栗,
夙夜祗栗,
不敢自专。
不敢自专。
是用延访公卿,
是用延访公卿,
稽参古礼,
稽参古礼,
博考群议,
博考群议,
至于再三。
至于再三。
敬以令辰,
敬以令辰,
奉迁献祖宣皇帝神主、懿祖光皇帝神主,
奉迁献祖宣皇帝神主、懿祖光皇帝神主,
祔于德明、兴圣皇帝庙。
祔于德明、兴圣皇帝庙。
太祖景皇帝正东向之位。
太祖 景皇帝正东向之位。
宜令所司循礼,
宜令所司循礼,
务极精严,
务极精严,
祗肃祀典,
祗肃祀典,
载深感惕。
载深感惕。
咨尔中外,
咨尔中外,
宜悉朕怀”
宜悉朕怀。”
会昌六年十月,
会昌六年十月,
太常礼院奏“禘祫祝文称号,
太常礼院奏:“禘祫祝文称号,
穆宗皇帝、宣懿皇后韦氏、敬宗皇帝、文宗皇帝、武宗皇帝,
穆宗皇帝、宣懿皇后韦氏、敬 宗皇帝、文宗皇帝、武宗皇帝,
缘从前序亲亲,
缘从前序亲亲,
以穆宗皇帝室称为皇兄,
以穆宗皇帝室称为皇兄,
未合礼文。
未合礼文。
得修撰官朱俦等状称:
得修撰官硃俦等状称:
礼叙尊尊,
‘礼叙尊尊,
不叙亲亲。
不叙亲亲。
陛下于穆宗、敬宗、武宗三室祝文,
陛下于穆宗、敬宗、武宗三室祝文,
恐须但称嗣皇帝臣某昭告于某宗。
恐须但称嗣皇帝臣某昭告于某宗。
臣等同考礼经,
’臣等同考礼经,
于义为允”从之。
于义为允。”从之。
贞元十二年,
贞元十二 年,
祫祭太庙。
祫祭太庙。
近例,
近例,
祫祭及亲拜郊,
祫祭及亲拜郊,
皆令中使一人引伐国宝至坛所,
皆令中使一人引伐国宝至坛所,
所以昭示武功。
所以昭示武 功。
至是上以伐国大事,
至是上以伐国大事,
中使引之非宜,
中使引之非宜,
乃令礼官一人,
乃令礼官一人,
就内库监领至太庙焉。
就内库监领至太庙焉。
旧仪,
旧仪,
高祖之庙,
高祖之庙,
则开府仪同三司淮安王神通、礼部尚书河间王孝恭、陕东道大行台右仆射郧国公殷开山、吏部尚书渝国公刘政会配飨。
则开府仪同三司淮安王神通、礼部尚书河间王孝恭、陕东道 大行台右仆射郧国公殷开山、吏部尚书渝国公刘政会配飨。
太宗之庙,
太宗之庙,
则司空梁国公房玄龄、尚书右仆射莱国公杜如晦、尚书左仆射申国公高士廉配飨。
则司空梁国 公房玄龄、尚书右仆射莱国公杜如晦、尚书左仆射申国公高士廉配飨。
高宗之庙,
高宗之庙,
则司空英国公李勣、尚书左仆射北平县公张行成、中书令高唐县公马周配飨。
则司空英国公李勣、尚书左仆射北平县公张行成、中书令高唐县公马周配飨。
中宗之庙,
中宗 之庙,
则侍中平阳郡王敬晖、侍中扶阳郡王桓彦范、中书令南阳郡王袁恕己配享。
则侍中平阳郡王敬晖、侍中扶阳郡王桓彦范、中书令南阳郡王袁恕己配享。
睿宗之庙,
睿宗之庙,
则太子太傅许国公苏瑰、尚书左丞相徐国公刘幽求配飨。
则太子太傅许国公苏瑰、尚书左丞相徐国公刘幽求配飨。
天宝六载正月,
天宝六载正月,
诏:
诏:
京城章怀、节愍、惠庄、惠文、惠宣太子,
京城章怀、节愍、惠庄、惠文、惠宣太子,
与隐太子、懿德太子同为一庙,
与隐太子、懿 德太子同为一庙,
呼为七太子庙,
呼为七太子庙,
以便于祀享。
以便于祀享。
太庙配飨功臣,
太庙配飨功臣,
高祖室加裴寂、刘文静,
高祖室加裴寂、刘 文静,
太宗室加长孙无忌、李靖、杜如晦,
太宗室加长孙无忌、李靖、杜如晦,
高宗室加褚遂良、高季辅、刘仁轨,
高宗室加褚遂良、高季辅、刘仁轨,
中宗室加狄仁杰、魏元忠、王同皎等十一人。
中 宗室加狄仁杰、魏元忠、王同皎等十一人。
大祭祀,
大祭祀,
骍犊减数。
骍犊减数。
十载,
十载,
太庙置内官。
太庙置内官。
十一载闰三月,
十一载闰三月,
制“自今已后,
制:“自今已后,
每月朔望日,
每月朔望日,
宜令尚食造食,
宜令尚食造食,
荐太庙,
荐太庙,
每室一牙盘,
每室一牙 盘,
内官享荐。
内官享荐。
仍五日一开室门洒扫”其后又有玄宗子静德太子庙,
仍五日一开室门洒扫。”其后又有玄宗子静德太子庙,
肃宗子恭懿太子庙。
肃宗子恭懿 太子庙。
孝敬庙在东京太庙院内,
孝敬庙在东京太庙院内,
贞顺皇后、让皇帝庙在京中。
贞顺皇后、让皇帝庙在京中。
余皆四时致祭。
余皆四时致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