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第二十五章

文白对照

老子

阐述道为天地本源,揭示道、天、地、人四者关系及效法自然的终极法则

道与自然的法则

混成,

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 

先天地生。

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听不到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体, 

寂兮寥兮

寂静而空虚, 

独立而不改

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永不停息, 

周行而不殆,

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 

可以为天地母

可以作为万物的根本。 

吾不知其名,

我不知道它的名字, 

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

所以勉强把它叫做“道”, 

大。

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 

曰逝,

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 

曰远,

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 

远曰

伸展遥远而又返回本原。 

故道大,天大,地大,

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 

人亦大域中有四大,

宇宙间有四大, 

而人居其一焉。

而人居其中之一。 

人法地,

人取法地, 

地法天,

地取法天, 

天法道,

天取法“道”, 

道法自然

而道纯任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