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九弟·不必再行辞谢
无名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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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弟左右:

辞谢一事,本可浑浑言之,不指明武职京职,但求收回成命。已请筱泉、子密代弟与余各拟一稿矣。昨接弟咨,已换署新衔,则不必再行辞谢。吾辈所最宜畏敬慎者,第一则以方寸为严师,其次则左右近习之人,如巡捕、戈什、幕府文案及部下营哨官之属,又其次乃畏清议。今业已换称新衔,一切公文体制为之一变,而又具疏辞官,已知其不出于至诚矣。

弟应奏之事暂不必忙。左季帅奉专衔事之旨,厥后三个月始行拜疏。雪琴得巡抚及侍郎后,除疏辞复奏二次后,至今未另奏事。弟非有要紧事件,不必专衔另奏,寻常报仗,仍由余办可也。

同治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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