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疾为韩使楚

文白对照

史疾出使楚国,以鹊乌之喻讽谏楚王官吏失职致盗,阐释以正治国之道。

史疾谏楚王

史疾为韩使楚,

史疾为韩国出使楚国, 

楚王问曰:

楚王问他: 

“客何方所循?”曰:

“您在研究什么学问?”史疾说: 

“治列子圉寇之言。”

“我在研究列御寇的学问。” 

曰:

楚王问: 

“何贵?”曰:

“列御寇主张什么?”史疾说: 

“贵正。”

“主张正名。” 

王曰:

楚王问: 

“正亦可为国乎?”曰:

“这也可以用来治理国家吗?”史疾说: 

“可。”

“当然可以。” 

王曰:

楚王又问: 

“楚国多盗,

“楚国盗贼很多, 

正可以圉盗乎?”曰:

用它可以防范盗贼吗?”回答说: 

“可。”

“当然可以。” 

曰:

楚王接着问: 

“以正圉盗,

“怎么用正名来防盗?” 这时, 

奈何?”顷间有鹊止于屋上者,

有只喜鹊飞来停在屋顶上, 

曰:

史疾问楚王: 

“请问楚人谓此鸟何?”王曰:

“请问你们楚国人把这种鸟叫什么?”楚王说: 

“谓之鹊。”

“叫喜鹊。” 

曰:

史疾又问: 

“谓之乌,可乎?”曰:

“叫它乌鸦行吗?”回答说: 

“不可。”

“不行。” 

曰:

史疾就说: 

“今王之国有柱国、令尹、司马、典令,

“现在大王的国家设有柱国、令尹、司马、典令等官职, 

其任官置吏,

任命官吏时, 

必曰廉洁胜任。

一定要求他们廉洁奉公,能胜任其职。 

今盗贼公行,

现在盗贼公然横行却不能加以禁止, 

而弗能禁也,

就因为各个官员不能胜任其职,这就叫做: 

此乌不为乌,

‘乌鸦不成其为乌鸦, 

鹊不为鹊也。”

喜鹊不成其为喜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