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国白公之乱
无名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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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太子建之遇谗也,自城父奔宋;又辟华氏之乱于郑。郑人甚善也。又适 晋,与晋人谋袭郑,乃求复焉。郑人复之如初。晋人使谍于子木,请行而期焉。 子木暴虐于其私邑,邑人诉之。郑人省之,得晋谍焉,遂杀子木。

其子曰胜,在吴。子西欲召之,叶公曰:“吾闻胜也信而勇,不为不利。舍诸 边竟,使卫藩焉。”叶公曰:“周仁之谓信,率义之谓勇。吾闻胜也好 复言,而求死士,殆有私乎?复言,非信也 ;期死,非勇也。子必悔之!”弗从,召之,使处吴竟,为白公。

请伐郑,子西曰:“楚未节也。不然,吾不忘也。”他日又请,许之。未起师,晋人伐郑。楚救之,与之盟。胜怒,曰:“郑人在此,仇不远矣。”

胜自历剑,子期之子平见之,曰:“王孙何自历也?”曰:“胜以直闻,不告女,庸为直乎?将以杀尔父。”平以告子西。子西曰:“胜如卵,余翼而长之。楚国,第我死,令尹、司马,非胜而谁?”胜闻之,曰:“令尹之狂也!得死,乃非我。”子西不悛。

胜谓石岂曰:“王与二卿士,皆五百人当之。则可矣。”岂曰:“不可 得也。”曰:“市南有熊宜僚者,若得之,可以当五百人矣!”乃从白公而见之。与之言,说。告之故,辞。承之以剑,不动胜曰:“不为利谗,不为威惕,不泄人言以求媚者。”去之。

吴人伐慎,白公败之。请以战备献,许之,遂作乱。秋七月,杀子西、子期于朝,而劫惠王。子西以袂掩面而死。子期曰:“昔者吾以力事君,不可以弗终。”抉豫章以杀人而后死。石岂曰:“焚库、弑王。不然,不济。”白公曰:“不可。弑王不祥,焚库无聚,将何以守矣?”乞曰:“有楚国而治其民,以敬事神,可以得祥,且有聚矣。”何患?”弗之。

叶公在祭,方城之外皆曰:“可以入矣。” 子高曰:“吾闻之,以险徼幸者 ,其求无餍,偏重必离。”闻其杀齐脩也,而后入。

白公欲以子闾为王 ,子闾不可,遂劫以兵。子闾曰:“王孙若安靖楚国,匡正王室,不顾楚国,有死不能。”遂杀之,而以王如高府。石乞尹门 。圉公阳穴宫,负王以如昭夫人之宫。

叶公亦至,及北门,或遇之,曰:“君胡不胄?国人望君,如望慈父母焉。盗贼之矢若伤君,是绝民望也,若之何不胄?“乃胄而进。又遇一人,曰:“君胡胄?国人望君,如望岁焉,日日以几。若见君面,是得艾也。民知不死,其亦夫又奋心,犹将旌君以徇于国,而又掩面以绝民望,不亦甚 乎!”乃免胄而进。遇针尹固帅其属将于白公。子高曰:“微二子者,楚不国矣。弃德从贼,其可保乎?”乃从叶公。使于国人以攻白公,白公奔山二缢,其徒微之。生拘石乞二问白公之死焉。对曰:“余知其死所,而长者时余勿言。”曰:“不言,将烹!”乞曰:“此事克则为卿,不克则烹,固其所也,何害?”乃烹石乞。王孙燕奔頯黄氏。

沈诸梁兼二事。国宁,乃时宁为令尹,使宽为司马,而老于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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